河南法院网讯 “陈院长,要不是你及时出面协调解决,今春我们组的麦苗浇水可就成了问题!”2月23日,河南省淅川县马蹬镇早行村干部周照伟紧紧拉住淅川县法院常务副院长陈自勇的手连声称赞。感谢在他的主持下,在不到一天的时间里顺利化解了该村二组和三组争水浇灌问题。 这仅仅是淅川县法院,以“三优”服务春耕的一个缩影。据淅川县党组书记、院长丁建民介绍,春耕在际,针对辖区农民居住分散、交通不便且忙于春耕备耕的情况,为了及时化解涉农矛盾纠纷。该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职能,以“假日法庭”、“巡回法庭”和8个人民法庭为载体,对涉农案件,适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一条龙”服务。通过张贴“便民诉讼服务卡”,做到在纠纷发生第一时间即赶赴现场,以优质高效的热情服务为农民春耕提供司法服务。 优先开辟涉农案件立案“绿色通道”。在立案环节上,该院对影响当前春耕春种的涉农案件及时进行登记并优先排期开庭,以确保不耽误春耕春种。 对于符合诉讼费用缓、减、免条件的当事人,及时办理诉讼费用缓、减、免手续,为涉农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并要求办案人员要深入村组,深入田间地头倾听农民心声,现场解决纠纷,努力做到案结事了。 优先审结涉农案件。对涉农案件安排熟悉乡土民情、业务精湛的法官。在审理涉农案件的过程中,要坚持做到“三结合”,坚持以说服疏导为主,减少涉农案件当事人的诉累;坚持做到“坐堂”问案与就地办案相结合;坚持普法宣传教育与阳光司法相结合,促使涉农案件公正、高效审结,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优先加大对涉农案件的执行力度。对涉及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执行案件优先进行执行;对于一时无法执结的案件,及时向权利人通报执行进展情况,让他们安心生产;对于符合先予执行条件的案件,依法果断先予执行,以服务农业生产,不误农时。 据了解,截至目前,该院共审结涉农案件11件,已全部以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调撤率达100%,有效地服务了辖区农民群众春耕生产,得到了党委、政府领导的一致好评和群众的称赞。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