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网讯 今年以来,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的要求,紧扣风险点、责任点、工作点、公共点、重难点,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紧扣“风险点”,做好排查与防控。为切实将涉法涉诉信访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本地,该院建立并推行社会矛盾排查风险评估预警机制,认真梳理、分析和评估,寻找信访和执法办案风险点,并科学制定处置预案,妥善采取应对措施。加强对案件立案、查封扣押等办案重点环节的研究与掌控,努力从源头上消除矛盾风险;认真开展专项排查工作,重点对可能出现集体访、缠访、闹访案件进行排查摸底,清理信访隐患案件,对排查出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登记造册,并落实专人稳控,防止反弹。 二是紧扣“责任点”,做好细化与分解。建立完善以首办责任制为核心,辅之以领导责任制、包案制的责任化解机制,将社会矛盾化解纳入责任管理轨道,做到标准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将社会矛盾化解工作通过表格形式细化为机制建设、源头防控、执法办案化解、联动调解、工作改进与创新等责任点,逐一落实到每一个科室、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 三是紧扣“工作点”,做好结合与督查。建立完善综合执法机制,把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做到执法办案和化解矛盾两兼顾。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初犯、偶犯、过失犯、未成年人犯等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不大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积极推进刑事和解和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化干戈为玉帛;在办理涉众型案件时,坚持掌握尺度,惩治少数,教育挽救多数;注重法律文书对证据和法理的分析和阐释,释疑解惑,努力减少矛盾和对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紧扣“公共点”,做好协调与合作。认真落实大调解机制,加强政法委与公安、司法及相关单位的协调与合作,积极参与涉及多部门的公共社会矛盾的化解,在县交警大队成立交通事故社会法庭,积极稳妥的化解交通事故纠纷。即加强协调,通过联席会议平台,共同研究案情,统一处理口径,避免矛盾转移;强化调处合作,整合院内外资源,配强调处力量,积极主动参与调处,争取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在第一时间解决到位。 五是紧扣“重难点”做好组织与巩固。把有上访苗头的案件作为工作重点和难点。对疑难复杂矛盾实行项目管理,一宗疑难案件成立一个项目组,并执行“定领导、定专人、定时限、包化解”的“三定一包”责任制。项目组在充分了解真实案情和双方当事人心理与要求的基础上,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拟定不同的应对方案,主动解决信访群众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实际困难,为经济特别困难的涉诉信访群众提供力所能及的司法救助。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