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网讯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表彰决定,正阳法院被授予“全省司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正阳法院党组始终高度重视司法宣传工作,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深入发掘审判工作、司法改革、队伍建设中的亮点,在报刊、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上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2011年正阳法院在各级媒体发表司法宣传稿件五百多余篇。 一是深化认识,把司法宣传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一把手”亲自抓,该院先后选调得力干警到政治处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司法宣传工作,把司法宣传工作做大、做强。加大物质投入,在财力和装备上给予充分保障,配备了先进的数码录像机、数码相机、打印机等设备。 二是创新工作机制,构建高效联动的大宣传格局。该法院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打造全院宣传工作一盘棋的格局。建立起各部门共同参与的新闻宣传网络,保证新闻宣传渠道的畅通不息,并要求每个庭、室、队设立专门的新闻信息员,每月提交一至两条新闻线索,并定期进行通报。该院把新闻宣传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考核,对新闻宣传工作进行量化,将量化指标落实到部门,责任到人,在年底岗位目标考核时,严格按照平时完成的新闻任务进行考核。 三是突出宣传重点,推进法院工作。该法院确立了新闻宣传服从和服务于审判工作的原则,紧紧围绕全院审判工作,队伍建设等工作重点深入报道,因势利导,注重实效。在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的同时,开展了一系列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展示法院工作成效的宣传报道活动,为人民群众了解法院、增强法治观念营造了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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