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网讯 12月29日,永城市人民法院大门外,鞭炮齐鸣,锦旗飘飘,该院行政庭全体人员在党组成员、副院长萧冰之的带领下接待了双桥乡和薛湖镇干部代表,在充满喜气的鞭炮声中,萧副院长从他们手中一一接过满载着感谢和赞誉的锦旗,并表示一定会再接再厉,进一步支持辖区政府依法行政。 一直以来,永城市法院高度重视辖区政府的非诉行政执行工作,积极强化非诉执行职能,注重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精髓,强调协调和谐,不断创新方式方法,积极破解难题,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关口前移,严把案件审查关。抽调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专门对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进行严格审查,避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进入执行程序,造成人力、物力资源浪费,最大限度地提高执行效率。 二是加强联系,建立联动机制。执行过程中,加强与重点行政机关的沟通,创造良好的外部法治环境,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和暴力抗法等被执行人的打击力度;对重点、疑难案件,主动向党委汇报,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就行政机关执法行为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督促其提高自身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合法性,树立行政执法机关的权威,从源头上减轻非诉执行的压力。 三是掌握案情,找准争议切入点。通过现场调查、与当事人交谈、细致分析,了解案情,找准矛盾争议焦点,对症下药,有针对性地做好被执行人的疏导工作。 四是刚柔并济,慎用强制措施。坚持以说服教育为主,以强制措施为辅的原则,对有履行能力、又不愿意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适用强制措施;对一时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要求被执行人签订履行承诺书,注明履行时间;对于一次性履行有困难的人员,采取分期按月履行的方法。在体现法律强制力震慑效应的同时,更多体现人文关怀。今年共执结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件,自动履行 件,自动履行率达到75%。 五是延伸职能,扩大法律效果。开展执行法律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定期组织法官深入社区和农村,开设法律讲堂,以典型的案件说法,普及非诉执行法律知识,督促群众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从而降低非诉执行案件发生概率。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