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网讯 12月26日,当家住新安县城关镇老干区某出租房的陈新召一家拿到当事人闫某送来的6万元赔偿款时,激动的连声向一同前来的新安县法院民二庭办案法官说谢谢。他说,要不是县法院民二庭的法官的调解,他不仅伤得不到救治,全家连年都没法过了。 今年6月,陈新召到闫某承包的工程工地干活。7月9日,陈新召在距地面3米多高的梯子上作业时,由于梯子滑动致其摔下受伤,后被送往新安县人民医院治疗,经诊断为:胸12椎体压缩性骨折,后经洛阳新立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鉴定八级伤残。 双方因为赔偿纠纷,陈新召将案件起诉到新安县法院。该院民二庭办案法官接案后,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本着案结事了的原则,多次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力促双方达成和解。最终在办案法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协议。使案件未进入审理执行程序就得到圆满解决。 在办案法官的陪同下,闫某将第一笔6万元赔偿款交到了陈新召的手中,剩余款项也将在一个月内得到解决。陈新召的家人对案件的处理结果非常满意。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