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网讯 一是实行警执合署办公制度。法警作为执行案件的主体。执行力量分为执行组和裁判组,执行组主要由司法警察组成,负责案件执行;执行局综合处负责处理有关执行裁判活动,两者分权制约,确保执行高效、公正。2008年以来,该院执行工作连续三年实现结案率上升、存案下降,基本趋于良性循环。 二是成立行政非诉执行大队,专门执行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和征收决定。今年以来,共收案1170件,其中,计生征收案件1113件,行政处罚57件,结案率为100%,共收执行款约300万元。 三是更新执行理念,改进执行方式。改进以往以案找人的执行方式,要求执行员接到案件后,用足用尽财产查找手段和措施,对查到的财产立即进行控制;变被动找被执行人为被执行人主动与法院联系,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当事人隐匿财产逃避执行现象的发生。 四是完善执行工作机制。针对案件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的情况,执行人员取消节假日,加班加点,利用每天早、中、晚时间,传唤被执行人,查找执行财产,为案件的顺利执结打下坚实基础;推行悬赏执行、部门联动等执行方法,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采取强制措施,今年以来共司法拘留被执行人40余人(次)。 五是贯彻“和谐执行”的司法理念,把和解贯穿执行的全过程,近四成执行案以和解方式结案。 六是坚持月例会和执行工作通报制度。每月召开一次执行干警会,讲评当月工作,安排下月工作,组织进行业务学习,定期对疑难复杂和信访执行案件进行讨论,提出对策,加强纪律和廉政教育。坚持执行工作通报制度,对执行员的执结率排名考评,截至目前,共制作执行通报 6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