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应对金融案件类型多样化和数量猛升局势的需要,12月13日,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挂牌成立,努力为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更好的服务。 院长亲自抓扎实推进审判庭建设。该院为加强金融审判庭的领导,由郭良豪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按照“六有一强”即有名称、有标识、有办公条件、有配套制度、有职责范围、有受理范围,人员配备强的标准,亲自抓法庭的组建和人员的选定,并带领审判人员在“万名法官回访万名当事人”活动中广泛宣传金融审判庭成立的目的和任务,还邀请了辖区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村信用联社等金融部门负责人进行座谈,倾听意见和建议,确保金融审判建设顺利开展。 明确受案范围切实发挥专业性。该院按照“案由划分为原则,主体划分为补充”的标准,将金融主体界定为银行类金融机构、保险类金融机构、交易所类金融机构等,金融审判庭受案范围包括借款纠纷、储蓄纠纷、信用卡纠纷、票据类纠纷、保险纠纷等,由经验丰富、熟悉金融业务的民商事审判法官进行审理调解,进一步提升了金融案件审理的专业化水平。 能动司法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金融审判庭不仅妥善化解金融纠纷,还要积极延伸审判职能,经常主动向金融机构发布金融案件审判信息和典型案件,向有关部门提出有关金融案件的司法建议,为预防金融案件形成并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献策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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