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网讯: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以来,汤阴法院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组织干警结合工作实际,领会“十个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服务大局,发挥好审判职能。服务大局就是要处理好群众与群众之间,群众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加大法制宣传的力度,把审判的过程变为向广大农民群众普及宣传法律知识的过程,实现审判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确保法律的严肃性。并通过巡回开庭、法律咨询等形式,宣传法律知识,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 二、坚持执法为民,紧密联系群众。司法为民是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在审判工作中的集中反映,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群众利益无小事”,审判工作必须紧密联系群众,建立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拉近法官与群众的心理距离,真正急民所急、想民所想,认真倾听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在思想观念上、在工作措施上、在实际效果上的统一。 三、坚持司法公正,提高案件质量。司法公正不仅实体法公正,程序法也要公正。要秉公执法, 坚持依法办案,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办关系案,不办人情案。从立案到执行整个司法活动的全过程都要透明化,法官要提高事实认定、证据分析、法律适用等方面的能力,提高办案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