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社会新闻世间百态 人间冷暖 大千世界 权益保护 婚姻家庭 劳动保障 经济纠纷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制新闻 > 世间百态 >

丈夫因妻子不接电话赌气醉驾被捕

时间:2011-09-27 08:45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本报讯(记者李锐 通讯员周俊 夏晶)醉酒后执意驾车,撞坏高速公路护栏。昨日从蔡甸区检察院获悉,男子郭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批捕。

  8月25日郭某应其姐邀请,回湖北通山参加其侄子上大学庆祝酒宴。由于高兴,郭某中午喝下三两白酒、两瓶啤酒,晚上又喝下三两白酒和一瓶劲酒。酒席间,郭某给妻子打电话,但妻子没接,郭某便萌生赌气驾车回汉与妻子见面的想法。

  当晚11时左右郭某在大量饮酒情况下,以每小时100公里左右车速驾驶轿车,从通山县往武汉方向行驶。当车行至京港澳高速公路1211公里附近时,因避让前方大货车而变道行驶,但轿车突然“失去控制”,撞上高速公路中央隔离带护栏,轿车受损、郭某受伤。

  省公安厅高警总队一支队蔡甸大队民警接警后赶赴事故现场,并在距现场两公里处将郭某查获。经酒精检测,郭某属醉驾。

  稿件二十二(14版):撞上长江岸边趸船倾斜4100吨运煤船沉没11名船员被全部救起

  本报讯(记者唐煜 张延)昨日下午1时左右,长江武昌月亮湾水域,一艘载煤4100吨的“金源2011”货轮撞上武昌锚地5号基地,货轮船舱尾部进水,大部分沉没江中。事发后,长江海事局三艘海巡艇迅速赶往现场,将11名船员全部救起。

  记者赶到现场看到,沉入江中的运煤船距离武昌月亮湾岸边有三四百米远。一艘船舶的船头露出江面,船尾及船身沉入江中,与船头相隔几十米处的江面上仍能依稀看见船上的桅杆。在船头周围,不时有海巡艇经过,疏导过往船舶。在汉口粤汉码头,长江海事局指挥中心人员正在研究打捞方案。

  运煤船倾斜后缓缓下沉

  目击者刘先生称,当时,看见这艘顺流而下的运煤船行至月亮湾水域时,突然出现倾斜,船上的人员来回跑动不停抢险。一会儿,船尾缓缓下沉,船身越来越倾斜严重。船员见无力施救,便纷纷跑向船头。“这艘船长约80米,有四五层楼高,载重约4000多吨。”

  长江海事局人员称,武昌锚地5号基地是长江的一个“停车场”,为一艘趸船,来往的船只可在该“停车场”撤锚停靠,“金源2011号”出事时,刚好闯入“停车场”撞上了这艘趸船。

  这艘运煤船是从重庆奉节运送煤至武汉的。中午1时左右,船舶部分沉没后,船上11名船员事发后试图自救,未果,急忙报警求助。

  长江海事局接到救援后,立即调派三艘海巡艇赶往现场,1时30分左右11名船员全部被接到艇上。为避免下行船只撞上沉没船只的船头,长江海事局同时通过船舶交管中心提醒航行船舶谨慎驾驶,注意避让,并进行封航。

  记者在江边的长航造船公司船上看到,4艘海巡艇停在出事的运煤船旁边,暂时做航标疏导过往船舶,另外两艘海巡艇停在上下游,不时向过往船舶发出警讯。2时30分,一艘海巡艇运来航标灯后,停在出事的运煤船旁边的4艘海巡艇才渐渐驶离。

  船员操作不当引起沉船

  海事局人员称,“金源2011号”撞击沉没原因是船员操作不当引起,同时也与船员不熟悉该片水域流速有关。

  自受汉江秋汛影响以来,海事部门对长江水域进行了单向封航,通常白天允许下行,夜晚允许上行。因这次事故点位于主航道,沉船对该水域的船只通行带来极大影响。

  事发水域被封航3小时

  事发后,该船舶沉没水域被封航3小时。因事发船只位于长江主航道,为确保船舶航行安全,海事部门立即调派海巡艇对在封航前已过来的船舶进行疏导、维护。同时通知长江航道部门对航标进行调整,对武汉港中心水域下行进行终止,实行全面封航。下午4时左右,恢复正常通航。

  长江海事局人员称,沉船何时打捞上岸,目前还无法定论。大量煤炭沉入长江与黄沙沉入长江一样,不会污染水域。事故原因及沉船打捞工作仍在进一步展开。

分享到:

| (编辑:SN034)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