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社会新闻世间百态 人间冷暖 大千世界 权益保护 婚姻家庭 劳动保障 经济纠纷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制新闻 > 世间百态 >

患者遭麻醉30分钟后被告知不需要手术

时间:2011-09-27 08:45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昨日,渝北某酒店,康莉无奈地看着自己的治疗账单。 首席记者 钟志兵 摄 昨日,渝北某酒店,康莉无奈地看着自己的治疗账单。 首席记者 钟志兵 摄

  9月23日,27岁的康莉(化名)到位于新牌坊的某专科医院治疗肛周脓肿,医生说要动手术,但给她麻醉30分钟后又说不需要手术,用药物治疗就可以了,这让她感到很受伤。昨日,康女士以误诊为由再次向医院投诉,对方最终退还了治疗费,并赔偿了她2000元精神损失费。

  轻信广告 改去专业医院

  昨日下午,康莉告诉记者,9月15日,她肛门疼痛大便带血;9月22日,到沙区人民医院检查,被诊断为肛周脓肿,该院建议她到新桥医院治疗。她经常在电视里看到位于新牌坊的某专科医院广告,觉得专业医院治疗效果会更好,9月23日早上,便“慕名”来到该院治疗。门诊部主任包中云进行了心电图、电子肛肠检查,告知她是肛周脓肿、混合痔。

  “包医生当时明确告诉我,需要手术治疗。”康莉说,“我还多问了一句包医生,可以吃药输液治疗吗?包回答说必须做手术,把脓引出来,这样恢复得快。”按包的吩咐,康莉的朋友在医院缴了9000元治疗费用,并在手术合同上签字。

  麻醉过后 医生没动手术

  当日11点左右,康莉被推进了手术室,手术医生给她打了半身麻醉。打了麻醉后,康莉看到包医生和另一名手术医生对她肛门又做了一次检查。检查后,两名医生离开了手术室,把康莉一个人丢在了手术台上。

  “我臀部以下完全没有知觉,不能动弹。只能眼睁睁的盯着天花板。”她说,医生迟迟没有出现,30分钟后,一名男护工走进了手术室,告诉康不用做手术,具体原因需要向医生咨询。男护工将她的裤子穿上,半扶半抱地扶她上轮椅,并护送到病房。

  院方回应 不用大惊小怪

  康莉至今不解,既然肛周脓肿不用做手术,为何包医生和手术医生还将她送上手术台,还要打麻药?从她进手术室到现在,医生没有主动问候一句,安慰一句,更没有道歉,好像这是很正常的事。

  “一台手术应该是很严谨的事,手术前至少要再次确诊,医生还应该会诊,确定手术方案。”康说,门诊医生和手术医生到了手术室才会诊,好像没把患者当回事。9月24日,她找到医院负责人投诉,对方认为这是正常的,之前没有确诊,麻醉后更容易检查出病情,为了减少手术创伤对病人的痛苦,所以改为药物治疗,而且麻醉是局部麻醉,对患者的影响很小,不用大惊小怪。

  当事医生 自称尽到责任

  昨日下午, 该门诊部主任包中云说,经过检查,康患的是肛周脓肿和混合痔。“我考虑需要做手术,将脓肿引流出来,会好得快些。”包说,脓肿是感染引起,在肛门内有一个肿块,有的肿块可以不做手术,有的需要做手术。而像康莉这种肿块,门诊部考虑做手术治疗,效果更好,他们解释清楚了的,病人家属和病人都同意做手术,而且签了字的。当他们给病人局部麻醉后,由于肛门松弛,手术医生在对肛门内的肿块进行检查时,发现肿块可以通过药物治疗好,不必手术。手术医生通过电话请示,院长也同意了此方案,这是一个很正常的治疗程序。

  记者追踪

  医院退治疗费 赔偿精神损失

  医院方面的解释有一定道理,不过康莉也提出了自己的疑问,首先,医生打了麻药之后,该不该以其他原因将患者置之不理?长达半个多小时都没人来管一下患者,如果发生了意外怎么办?此外,门诊医生一开始就明确告知要动手术,所以她才同意的,到了手术室打完麻药又说不用手术了,整个过程中,医生尽管尽到了责任,但也因为先前的误诊造成了对她的伤害。基于上述原因,康莉与医院方面进行了三个多小时的沟通,最终医院全额退还了9000多元治疗费用,另外拿出2000元赔偿她的精神损失。

  记者 郑三波

分享到:

| (编辑:SN021)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