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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与领导冲突被送精神病院 申诉12年打赢官司

时间:2011-10-12 08:56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该报告用了近2000字,首次披露重庆公务员周荣焱因与单位领导发生冲突,于1998年被单位和法院共同送进精神病院的事件。

  2000年初,周所在单位向巴南区法院申请宣告周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一个与他非亲非故的人当监护人。2005年,法院重新指定单位为周荣焱的监护人。2000-2005年间,为避免再次被抓进精神病院,周荣焱逃离重庆过着浪迹天涯的流亡生活,一边以惊人毅力寻求各种司法救济手段,一边无偿替群众打了近百宗官司。经72家国家机关单位,800多位领导干部的介入,2008年,巴南区法院终于撤销无民事行为能力宣告的判决,周荣焱终于成功摆脱“无行为能力人”的法律状态,并通过起诉送治人、医院获得6万元赔偿。

  周荣焱案件为何如此重要?报告执笔人刘佳佳介绍,由于我国民事行为能力宣告程序是一审终审制,没有为权利受限者提供上诉的机会,周荣焱耗费十二年,通过推动检察院启动了中国首例同类司法监督程序,才得以推翻宣告,说明我国现行监护权立法存在制度黑洞,需要进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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