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社会新闻世间百态 人间冷暖 大千世界 权益保护 婚姻家庭 劳动保障 经济纠纷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制新闻 > 世间百态 >

团伙为索要赔款蓄意在高速路制造车祸30余起

时间:2011-10-12 08:56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撞我车,拿钱来 陈沵潼 制图 撞我车,拿钱来 陈沵潼 制图

  作案30余起,轻伤两人重伤一人,4人团伙昨日受审

  新快报讯 记者 刘倩 报道 高速路上小心撞车团伙!记者昨日从广州中院获悉,一个四人撞车团伙专在广州高速公路上“撞人”,与其它车辆故意擦碰后,用言语威胁,甚至棍棒相加索要“赔偿”,在一年多时间里前后作案30余起,重伤1人、轻伤2人。昨日,该四人撞车团伙在广州中院过堂。

  据检方指控,2009年到2010年期间,蓝某文、蓝某伟、冯某远和欧某传经常一同开着向朋友借来的白色宝马车、凌志轿车或日产小轿车,于晚上在广州多处高速公路上故意与其它车辆发生擦碰。随后,在受害车主停车后,四人便携棒球棍、钢管等作案工具,下车威胁,索要“赔偿”。倘若受害车主拒绝赔偿,就施以暴力,逼迫对方交出财物。

  据指控,该四人撞车团伙,分工极其明确,蓝某文负责拿受害车主交出来的钱,欧某传则负责望风。一年多的时间内,一共作案30余起,每次作案所得现金从千元到万元不等,另外还“收获”了不少首饰等贵重物品。在该四人撞车团伙作案过程中,有两名受害车主被打致轻伤,一受害车主重伤。

  昨日庭上,对于检方指控,四人均否认部分犯罪事实,对于实施抢劫的次数也拒不承认,认为只有18起,而不是检方指控的30余起。

  在庭上,蓝某伟自称蓝某文是他的堂叔,两人曾在一起住过一段时间,随后一起作案,作案所开的车也只有借来的白色宝马车。

  冯某远则称,自己是被欧某传以吃夜宵为名叫上车的,“我在上车前对他们将要进行的行动并不知情,撞车后也没有参与对他人的暴力行为,事后仅得到欧某传给的400元‘夜宵费’而已”。冯某远更称,自己在两次参与作案后,觉得自己的行为“会对社会产生不好的影响”,于是就“金盆洗手”,不再参与抢劫。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分享到:

| (编辑:SN028)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