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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监管员查处制售假牛肉窝点时给案犯报信

时间:2011-10-12 08:56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用猪肉(左)制成的假牛肉 资料图片 用猪肉(左)制成的假牛肉 资料图片

  今年1月,无锡天鹏食品城某摊位被曝销售假牛肉160余吨,涉案金额达到389万余元。办案人员发现,在制假贩子背后有政府部门的人通风报信。昨日快报记者获悉,因为涉嫌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等,负责该食品城的无锡工商部门监管员唐某某,已于9月6日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

  □特约记者 饶金军

  快报记者 金辰 陈超

  黑作坊制售假牛肉

  2010年12月9日,无锡公安机关接到举报称市场上有人销售假牛肉。经过调查,今年1月4日,公安机关在该市惠山区某作坊捣毁了一个用种母猪肉制作假牛肉的制假售假窝点,这个制假窝点由高某等人经营。警方现场起获的肉制品,经无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多家单位质量检测,均非牛肉制品,属于不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的不合格肉类制品。

  据调查,2008年12月初,高某的一位朋友跟他开玩笑说:“老高,现在市场上有人在做假牛肉生意,那可真是一本万利的生意啊。”说者无意,听者有心。为了尽快学会和掌握假牛肉的加工制作工艺,高某为此煞费苦心。2009年春节刚过,他到外地花重金拜师学艺两个多月。回到无锡后,高某又在自己所学的基础上反复实验加以改进,终于练得了一手“绝活”,而且每次加工烧制半成品假牛肉的最后添加佐料环节,都是由高某一人独自操作完成,以防自己“绝活”外泄。

  自2009年7月开始,高某和他的女儿、女婿等13人组成的家族式黑作坊,以9000元钱左右一吨的价格从河南购进老母猪肉,使用亚硝酸盐、磷酸盐进行腌制,利用胭脂红、红曲粉进行上色,再添加卡拉胶、牛肉一滴香等添加剂烧制成半成品,冒充牛肉对外批发销售。在他自己的摊位上,这样的“牛肉”卖价为9~11元一斤,而正规的牛肉价格接近30元。

  根据调查,高某等人的批发销售主要是在夜里进行,剩下的由曹某(高奇的合伙人)在白天帮其销售,平时每天对外销售400至500斤,过节的时候每天1000斤左右,至案发一共对外销售了160多吨半成品假牛肉。2011年6月23日,主犯高某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80万元,其余同犯也相继获刑。

  制假背后有人“撑腰”

  从2009年制假到2011年被查获,高某卖了160多吨假牛肉竟然无人察觉?此事引起无锡市崇安区检察院高度关注,从案发起即运用侦查一体化模式快速展开侦查,发现制假背后其实有人“撑腰”。经过缜密调查,2011年3月31日,天鹏食品城工商监管员唐某某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唐某某正是制假背后的“保护伞”。

  据唐某某交代,他一直负责该食品城内的工商市场监管。2010年1月,唐某某在巡查中就发现该食品城内销售的半成品牛肉亚硝酸盐超标,有些小块牛肉一看就知道是假牛肉,但他并没有声张。同年3月份开始,该市场内出现的假牛肉明显增多,这些都是高某批出来的。怕这些假牛肉被查出,高某经人介绍认识了唐某某,唐某某也知道市场上的假牛肉主要是高某某等人提供的,但他仍然没有查处,反而与这些不时给他一些贿赂的不法商家称兄道弟。2010年6月,天鹏食品城管理方也发现市场内可能有人销售半成品假牛肉,还专门告知唐某某要求其进行查处,但其仍没有进行查处。

  查处时竟然通风报信

  2010年11月12日,天鹏食品城辖区广益工商所得到举报,决定于2010年11月16日凌晨、17日凌晨对无锡市天鹏食品城内经营半成品假牛肉的情况进行专项打假行动。唐某某作为行动小组成员,得知该情报后竟然立即向高某透露打假行动计划,导致16日凌晨的打假行动无功而返。

  11月17日凌晨,工商部门继续进行打假行动,贪心的高某以为刚查过不会再查,就安排人将一车假牛肉运到天鹏食品城准备销售,在销售前被唐某某当场发现。但唐某某竟然没有声张,反而立即打手机通知高某,让其立即将车开走,再一次逃避了查处。

  唐某某以为自己做得天衣无缝,事发后即使工商部门的纪检人员找其谈话也仍坚称“没有经济问题”。最后等检察机关找到他,在确凿证据面前,他不得不交代了自己受贿72460元,并放纵、包庇高某生产、销售假牛肉的犯罪事实。

  2011年9月6日,根据检察机关提起的公诉,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判决,唐某某犯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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