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社会新闻世间百态 人间冷暖 大千世界 权益保护 婚姻家庭 劳动保障 经济纠纷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制新闻 > 世间百态 >

夫妻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向亲友集资诈骗3800余万

时间:2011-10-14 09:04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姚亚

  夫妻二人以做黄金生意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集资诈骗3800余万元。近日,罗波和詹士强被辽宁省营口市中级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十四年。

  罗波在大石桥市迷镇山建造玉皇宫庙,并开了一家咖啡厅和金店,给外人的感觉很有钱。从2006年开始,她谎称自己在上海“倒卖黄金”很挣钱,但缺少资金,向亲戚朋友借钱,答应付给月息二分至三分,同时按借钱人要求,每月或每年给他们结一次利息。罗波的亲戚朋友为高利所动,多则拿出200万元,少则拿出几万元,罗波的丈夫詹士强的姐姐把自己辛苦积攒的全部家当71万元也拿了出来。詹士强则负责去取钱。2006年至2009年间,罗波和丈夫共非法集资了3800余万元。

  后来,罗波的几家买卖都停了业,并且在上海的黄金生意也赔了,外债已无力偿还。詹士强的姐姐催要未果竟自杀身亡。

  (姚亚)

分享到:

| (编辑:SN047)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