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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宾馆开房带旅行箱专偷电器

时间:2011-10-14 09:04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本报记者张祥 通讯员吕建 岳阳报道

  33岁的岳阳县人刘某和广西女网友农某涉嫌盗窃宾馆电脑,日前被警方抓获并刑事拘留。他们在长沙、常德、岳阳等地30多家宾馆作案50多次,涉案价值超过50万元。两人在宾馆开房用的是他人身份证,被盗宾馆却毫无察觉。警方提醒,旅客入住宾馆时,应认真查验入住者与所示证件信息是否相符。有条件的宾馆,应安装防盗监控设施。

  借来身份证实施盗窃

  33岁的岳阳县男子刘某于2001年因吸毒被公安机关遣送劳动教养三年。解教后,刘某2004年娶妻,次年生子,2006年他又开始吸毒,很快败光家业,妻子与他离婚后带走了儿子。2009年5月的一天,刘某在网上结识了在常德市打工的24岁的农某。双方于同年5月18日在常德市某宾馆见面。

  在宾馆住了几天,刘某发现宾馆的身份证查验不严,监控设施也形同虚设,就提出盗窃这里的电脑、电视机,销赃牟利。农某劝阻刘某,其理由是二人入住该宾馆,登记时使用的是真实身份证,作案后容易暴露。

  二人离开该宾馆后,找朋友借来与他们年龄相仿、外貌相似的张某和王某的居民身份证,并上街购买了多功能起子、大旅行箱和帆布袋等作案工具。

  两年多作案50多次

  今年10月7日晚,临湘市公安局先后接到本市两家宾馆报案称,宾馆里的电脑、液晶电视机相继被盗。接警后,办案民警赶到案发现场。经现场勘察和调查走访,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刘某和农某。

  之后,数十名民警兵分多路在临湘市主要交通要道进行设点守卡,最终在本市巴咀呦路口将一台涉案出租车截获,一举将刘某和农某抓获,并当场从其携带的旅行箱和帆布袋中搜出涉案电脑3台、液晶电视机3台。

  两人在审讯室里承认,2009年5月以来,刘某、农某先后在常德市、长沙市、岳阳市及所辖县、市、区的30多家高档宾馆、旅社作案50余起,盗得电脑及液晶电视机百余台,涉案价值达50余万元。所盗赃物均以400至800元一台的价格销给常德市、长沙市及岳阳市等地城郊接合部的个体户,销赃得利10万余元。

  宾馆核查客人信息不能马虎

  民警说,两人每次作案时,都会提前了解该宾馆的情况,专挑房间内有电脑,但身份证核查手续不严、监控设施不完善的宾馆下手,50多次作案几乎无一失手。实际上,他们没有高明的技巧和先进工具,无非是钻了宾馆核查不严的空子。

  民警提示:有条件的宾馆、旅社应选择适宜的地方安装防盗监控设施;旅客入住宾馆、旅社时,服务员应认真验证其登记时使用的身份证的真假,并验证入住者与其所出示的身份证件是否相符;一旦发现被盗,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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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SN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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