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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校长遭本校教师网络举报后报案称被诽谤

时间:2011-12-09 16:06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10月中旬,乐从中学教师蒙阳辉向镇纪委实名举报校长企图违规侵占教师工资,表示校长“企图侵占教师补发工资款,虽及时改正,但过程已违规”。而在11月27日,他又将举报信发到一个网络论坛上。 

  昨日,乐从中学校长曾盛华对南都记者表示,蒙阳辉举报的事情不实,之所以出现他所举报的情况,是因为之前未收到文件,后来接到上级文件通知,遂马上收回重做工资表,并无违规行为,“连工作失误都谈不上”。对于曾盛华的说法,昨日乐从教育局对南都发来通报,表示乐从中学未违规。

  而针对举报信息被发到网络论坛一事,曾盛华以侵害学校及其个人名誉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并于昨日在乐从中学网站上发出律师声明。

  国内著名律师周泽认为,监督、检举是公民的权利,即便有关部门调查后证实举报失真,也不一定意味着构成诽谤和名誉侵权。

  教师举报:校长企图侵占补发工资款

  乐从中学教师蒙阳辉是该校计算机老师,今年10月中旬,他将一封举报信上交给该镇纪检部门。南都记者了解到,在这封题为《关于对曾盛华企图违规侵占教师补发工资款的举报》的举报信中,举报对象是乐从中学校长曾盛华。

  蒙阳辉在举报信中称,2011年9月21日,该校教师领取今年1至8月份补发教师工资,教师在补发工资表上签名时发现,曾盛华和其他几名原行政人员签收的金额为1万多元,超过所在学校教师平均数8000多元。

  据此,蒙阳辉认为校长曾盛华企图侵占该校教师补发工资款。“后来出于某种原因,曾盛华企图违规侵占教师补发工资款的目的没有得逞……曾盛华主持推出违规分配方案,并在补发工资表上签收违规金额,证明其侵占教师补发工资款的违规行为已实施。”举报信中写道。

  校长反驳:举报不实,连工作失误都谈不上

  昨日下午,乐从中学校长曾盛华在电话中表示,乐从镇相关领导近日已找他谈话,他就此事写了一份书面材料上交。

  “举报信他(蒙阳辉)已经交到纪检部门了,纪检部门也进行了取证调查,虽然还没有最终下结论,但可以说(这次举报)是不符合事实的。”曾盛华说。

  曾盛华称,9月20日,该校财务人员按照原方案做好了工资表,20日、21日学校教师在工资表上签名,财务将工资表送至镇结算中心。当晚,学校收到镇里的文件,他随后通知财务将工资表拿回重做,并按新方案发放工资。“(这件事)连工作失误都谈不上。”

  最新情况:举报信上网校长报案

  曾盛华昨日表示,有人将对其的举报信息发到了网络论坛,对学校和其个人造成诽谤、名誉侵权,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昨日乐从中学在官方网站上也发布了一则《律师声明》,称“近期,校方发现有人在互联网站等媒体上歪曲事实,散布谣言,诽谤乐从中学校长曾盛华及原行政人员涉嫌侵占教师补发工资。对此,本律师严正声明如下:未经有关机关核实,恶意在互联网上歪曲事实,散布谣言,已严重损害了学校及曾盛华校长的名誉,涉嫌构成犯罪。校方已向公安机关报案,有关司法机关已介入调查。”

  声明强调,“校方保留追究任何侵害校方合法利益的谣言发布者包括有关互联网站及个人的法律责任。”

  记者在凯迪论坛“猫眼看人”板块发现主题为“广东省佛山市某中学校长涉嫌侵占教师补发工资”的网帖,内容与蒙阳辉所举报内容一致。网帖发布时间为11月27日12:43:46,截至昨日下午6点,该帖共有1218次点击,仅有一跟帖是发帖人“m engyh”回的两个字“自顶。”

  蒙阳辉表示该网帖是其所发布。昨日下午6点,他接受南都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前天学校法律顾问曾找他谈话,说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该事件。“到现在没有上级领导找我谈过话,公安机关也没有。”

  ■部门说法

  乐从教育局:

  原工资表作废学校未违规

  乐从教育局昨日向南都记者发来通报称,乐从中学在2011年1月至8月份教师补发工资时,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根据上级布置,1-8月份补发工资按旧办法执行,即按《乐从中学教师绩效评价方案》发放。学校财务人员根据此方案于9月20日制表让老师们签名,准备发放。但9月21日晚上8:08学校收到镇教育局转发来的《2011年教师调资工作补充意见》,按照《补充意见》第三条之第1小点规定:“学校行政人员超出1.0比例部分即增加绩效工资部分(校长0 .4倍,副校长0 .2倍,主任0 .13倍,副主任0.1倍)不包含在学校绩效工资总量中,由财政另行安排经费解决,不参与学校的分配。”

  学校原方案与《补充意见》的规定对比,行政人员超出了1.0,因此于第二天(即9月22日)学校财务处重新按《补充意见》的规定计算并制表叫老师们重新签名,原来已签名的表格作废。重新计算后的发放表格在老师们签名后交由镇财政结算中心审核后由银行打入老师们的工资账户,没有违规多收取补发工资款。

  ■焦点问题

  上级文件到底什么时候到?

  蒙阳辉的举报信中写道:“2011年9月24日上午,我与曾盛华谈话时,指出曾盛华和其他原行政人员签收补发工资金额超出文件规定数额,曾盛华解释说:推出并实施分配方案时不知道有这样的文件规定,直到2011年9月21日才收到上级下发的文件———《2011年教师调资工作补充意见》,从文件上知道行政人员补发工资发放规定。而事实是:《2011年教师调资工作补充意见》这份文件早在2011年9月2日由乐从镇教育局下发到包括乐从中学在内的镇属各所学校,在乐从教育信息网上记录有乐从中学已签收的信息。”

  查询乐从教育信息网,南都记者在该网站中发现一条名为“2011年教师调资工作补充意见”的信息,发布日期为9月2日。因为无权限,南都记者无法查看该条信息的具体内容。

  曾盛华昨日称,9月20日制定的发放方案是按照此前学校的计分制进行的。“9月21日晚上8点08分我接到通知,按文件我在总量里有‘1’点的量按平均数领取,其余的零点几另外发放,我马上通知财务人员重新做表,第二天就改过来了。”曾盛华表示,其O A系统里还留有其收取文件的记录,故能准确说出接收文件的时间为21日晚上8点08分。

  ■律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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