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社会新闻世间百态 人间冷暖 大千世界 权益保护 婚姻家庭 劳动保障 经济纠纷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制新闻 > 世间百态 >

男子结婚10年后发现妻子身份证系伪造

时间:2011-12-11 17:29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重庆晚报讯 “我老婆跑了10年,我要和她离婚。”今年3月,涪陵人姜某拿着结婚证来到涪陵区法院,要求恢复自由身。不料经法院调查,竟发现姜某的妻子“查无此人”,手持结婚证的他至今仍是单身。近日,涪陵区法院白涛法庭开庭审理了这起蹊跷的离婚案件。

  姜某是涪陵白涛人,妻子李某是广西人。1999年6月,两人在广州打工时相识恋爱,数月后在白涛镇政府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手续。共同生活期间,因双方生活习惯相差较大,2001年9月妻子在结婚一年后外出,从此杳无音信。

  10年间,姜某按照妻子提供的地址,先后两次到广西找寻,一直没有结果。今年3月,姜某向法院递交诉状,请求与李某离婚。

  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原告姜某提供的被告李某的户籍身份证号码,与结婚证上的身份证号码不符。经核实,两个身份证号码均为杜撰,查无此人。

  承办法官告知姜某,他可以到民政局申请撤销结婚登记。如果婚姻登记机关未予更正,可进行行政诉讼,撤销后婚姻不具法律效力。

  承办法官称,2003年,新《婚姻登记条例》取消了单位出具婚姻状况证明的规定。办证人性化的同时,也给一些别有用心者留下可乘之机,用假身份证登记结婚、骗取钱物的案例不断发生。

  法官表示,国家虽然赋予民政部门审查双方当事人是否满足结婚条件的权力,但实际上对于身份证的真假,当事人是否另外在外地登记结婚,民政部门很难查明。

  承办法官称,使用假身份证登记结婚,将会为今后子女的户籍登记、夫妻双方离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在现今没有有效解决办法的情况下,最关键仍是当事人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对婚姻大事更加慎重,才能有效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重庆晚报记者 唐中明 通讯员 孙潇潇

|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