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法制频道讯(通讯员 王瑛)为严防公路“三乱”反弹,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新乡县交警大队按照上级部署,结合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民警执勤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强化措施,确保全县无公路“三乱”问题的发生。
一是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针对新形势新任务,提高思想认识,贯彻从严治理的方针,实行大队长负总责,主管副大队长、中队长、副中队长、带班组长自上而下的五级级分工负责防控体系,层层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是加强培训,提高执法水平。以贯彻落实《交通民警路面执勤执法基本规程》为契机,定期组织民警学习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执勤规范,全面提高交警队伍的执法水平,使广大交通民警形成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良好习惯,坚决杜绝公路“三乱”现象的发生。
三是自查自纠,规范执法行为。要求全体民警对照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通知》、公安部《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等规定,以中队为单位,每月组织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发现问题,严格措施,强化整改,确保不发生任何公路“三乱”问题。
四是严格督察,纠正违规行为。为有效防止和整治公路“三乱”问题,大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的深入各地明查暗访、现场督察等方式,发现漏洞,纠正偏差。同时,向社会各界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要求全体民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存在公路“三乱”问题的单位和个人,除严肃追究直接人员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五是强化措施,确保安全畅通。在道路执勤执法中,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和执法监督的要求,依法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防特大事故发生,规范执法行为,防治公路“三乱”。严禁拦截检查无明显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严禁违规收费罚款,或罚款不给票据、少给票据;严禁违规扣车扣证,尤其运输鲜活物品的车辆;严禁只罚款不纠章,或对同一违章重复处罚;严禁双向拦车和长时间滞留车辆;严禁因纠正交通违法行为,造成交通不畅。
责任编辑:邱兴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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