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检院和区党委领导下,西藏自治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大局抓重点、尽心竭力保稳定,检察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四个在心中”,高举“五面旗帜”,树立“四个意识”,把检察工作放到服务大局中谋划。坚持把好方向,勇于担当政治责任。围绕西藏实际,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国家安全意识,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始终做到立场坚定、认识统一、态度坚决、步调一致。坚持准确定位,有效履行法律职责。始终坚持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检察机关的首要责任,把服务经济发展作为检察机关的首要任务,不断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新变化,立足检察理思路,跳出检察谋发展,有效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 坚持检察工作主题,结合西藏发展稳定的特殊要求和工作实际,用好、用足、用活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的职权,在全力维护西藏稳定中实现检察工作职能效益的最大化,为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严厉打击危安危稳犯罪;严密防范分裂破坏活动;严格规范执法活动。 按照高检院和区党委统一部署,密切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选派检察骨干进驻乡村,蹲守基层了解稳定实情、逐村逐户排查矛盾隐患;抽调干警参与“护城河”工程,突出加强以边境、藏区边界和青藏铁路沿线为重点的“两边一线”监控管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