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西宁8月5日电(记者李维)8月2日,记者从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为了更好地应对司法新课题,省检察院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安排和部署下正式设立案件管理机构。这标志着该省检察机关的案件管理工作开始步入统一部署、规范运行、全面发展的新阶段。 据了解,案管机构是集案件管理、检务公开、服务群众于一体的重要平台和窗口,是实现案件管理功能的专门场所,具体承接办理案件受理、审查分流、信息分流、信息录入、法律咨询、卷宗扫描、律师阅卷等检务服务工作。 目前,省检察院已经确定西宁市、海东市、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海南藏族自治州四个检察院为试点单位。案件管理办公室将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促进规范执法,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并督促指导基层检察院建立案件管理部门、完善案件管理工作。在三级检察机关的试点单位中开通联网办案流程,为加快全省检察机关统一信息交换与资源共享平台的建设奠定基础,使全省检察机关在统一业务应用软件的范畴内实现了互联互通、资源共享,通过信息化管理实现了三级办案的全程管理和监督。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