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四个结合 确保练兵效果--濮阳县检察院坚持以学习促练兵_廉政
时间:2011-05-27 15:46
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大河网法制频道讯(通讯员 王振涛)2008年以来,濮阳县检察院围绕“学习型、创新型检察院”创建,深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活动,强化了干警的基本技能,着力提高了干警的真本领,取得了较好的练兵效果。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以来,该院共有34人次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司法考试通过人数和比率连续四年位居全市检察机关前列;共有7人考录到高检、省、市、兄弟县(区)检察院;3人考录到市委及其他政法机关;共有71人次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表彰。
一、坚持集中学习与分类培训相结合,充实练兵内容
一是坚持集中学习。充分运用周一集中学习这一载体,在全院积极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学习内容涉及法律专题讲座、社交礼仪、处事经典、传统文化教育等各个方面,着力提高干警的基本素质。结合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对干警的党性观念、执法理念、职业道德、政治素养进行全面深入教育,扩大教育活动辐射面,实现“人人参训”,参训干警达1000余人次;同时定期集中组织干警学习、讨论并播放教育活动视频等,在完成规定学习时间的基础上,引导干警利用八小时以外时间学习,培养个人学习、自觉学习的意识。
二是坚持分类培训。该院从实际出发,分部门、分条块、分步骤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刑检部门通过及时组织法律知识更新培训、案件汇报与问答评选、公诉观摩庭和示范庭等活动,不断提高侦查监督、公诉工作水平和质量;自侦部门结合反贪、反渎侦查队伍参差不齐的现状,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定期开展优秀案件评选、优秀审讯笔录评选活动和组织侦查人员进行专案学习交流,由自侦案件承办人就自己所承办的案件进行总结、点评,指出所办案件的成功经验或不足之处,分析原因,进一步提高侦查技能;举办自侦部门、刑检部门沟通交流会,进一步强化证据意识,完善侦查取证方式,提升案件质量;综合部门每月开展写作心得交流,组织征文比赛,邀请知名专家开展讲座,努力培养一批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各项培训活动的开展,有力推动了检察工作的全面发展和检察干警的成长进步。
二、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拓宽干警视野
2009年2月,该院选派5名业务骨干赴上海浦东新区检察院挂职学习。三个月学习期间,5名干警结合学习岗位,用电子邮件向院党组发回心得体会15篇,详细介绍了浦东新区检察院在办理反贪、反渎、侦查监督和公诉案件中的先进经验,并结合该院实际进行了对比分析,提出了改进工作方法的建议。该院将干警的心得体会发布到局域网上,组织全院干警学习讨论。通过学习先进经验,广大干警了解了一些办案新名词,消除了办案中存在的一些困惑,办案思路方法上也受到很大启发。5名干警学习回来之后,市检察院安排在全市检察机关巡回报告,使大家开阔了眼界,更新了理念。在“走出去”的同时,还邀请各级党校教授、新闻媒体记者为干警上专题课30余次,邀请市院办公室、政研室、反贪局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开展各类专题讲座10余次,通过扎实有效、灵活多样的学习,不断夯实干警思想基础,增强“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和“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
三、坚持理论学习与技能操作相结合,强化实战能力
该院将业务理论学习与实际技能操作紧密结合,突出重点,夯实基本功。通过系列活动使干警将业务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在推进各类法律文书制作规范化练兵中,组织各业务科室干警认真学习上级院印制的法律文书样本,建立诉讼文书规范性审核和审批程序,开展精品文书、精品检察建议比赛活动,提高法律文书制作技能,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在提高干警文字综合水平练兵中,组织开展各种征文比赛活动、优秀信息、宣传、调研稿件评选活动,鼓励和支持干警撰写征文、信息宣传稿件,增强大家的动手能力,使干警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文字表达能力,提高文字材料水平;在推进信息化建设进程练兵中,加强干警微机运用能力的培训,力争使全院干警要达到“四会”、“五能”的目标。“四会”即会打字、会排版、会上网、会收发电子文档;“五能”即能网上办公、能网上办案、能制作网页、能制作幻灯片、能上网发布信息。
四、坚持岗位练兵与“考核、比赛、奖惩”相结合,确保练兵效果
一是坚持以考促练。一方面,在职务晋升、职称晋升时,必须通过考试、考核检验,另一方面,结合上级院的规定,开展系列考试、考核工作,促进干警学有所用,切实提高岗位工作技能。该院近年来先后组织了办案流程考试、计算机保密安全考试、档案基础知识考试、业务部门助检员以上干警参加的业务理论考试等活动,并将考试成绩计入个人年度绩效档案,作为年底评先、评优的依据。
二是坚持以赛促练。坚持“全员参与、紧贴实战、注重实效”的原则,立足岗位,以赛促练,在全院掀起“钻业务、比技能、创佳绩”的技能练兵活动热潮。积极开展“优秀侦查员”、“优秀办案能手”、“优秀公诉人”、“优秀综合人才”等竞赛活动,发现尖子,形成示范效应,为“输送人才”提供平台。组织公诉论辩赛、疑案解析、模拟庭审竞赛、法律文书制作比赛等,进一步提高临场语言组织能力,实现 “能说会写”的教育培训目标。
三是坚持以奖惩促练。每年都对各科室开展全员岗位练兵情况进行量化考核验收,检验其练兵效果及组织目标和个人目标实现情况,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管理。通过推行案件质量评查检验练兵效果,将提升案件质量与考核奖惩挂钩。建立完善的奖励激励体系,干警只要是参加学习培训,院里都充分保证学习时间,对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晋升任务的干警,报销其一定数额的学费;对于在各级岗位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有效调动了干警参加岗位练兵的积极性。
责任编辑:曹灵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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