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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和解政策 化矛盾促和谐

时间:2011-09-11 15:47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大河网法制频道讯(通讯员 杨庆锐)为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范县检察院公诉科积极推进刑事和解。2010年至2011年8月份,共促进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28件38人,对于达成刑事和解变更强制措施的4件4人,依法做出不起诉决定的9件9人,必须提起公诉的提出从宽处理量刑建议15件25人。

    范县检察院坚持把化解矛盾纠纷贯穿于公诉工作始终,采取多种形式化解矛盾,解决合理诉求,促进社会和谐。工作中,对因邻里、亲友、同事、同学纠纷而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思想还不成熟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我们积极促进案件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切实做到案结事了。对双方已经达成和解的,依法进行从宽处理,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必须起诉的也建议法院从宽处理。通过刑事和解,使案件的办理切实达到了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毛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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