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检察动态 源头治腐 案件快报廉政建设 忏悔录
当前位置: 主页 > 检察 > 廉政建设 >

网曝官员“性丑闻”八成属实 私生活成反腐难点

时间:2011-09-11 15:47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从“裸聊门”到“艳照门”,从“调情门”到“开房门”,今年6月以来,论坛、微博等网络载体连续曝光基层官员“性丑闻”事件,引发舆论哗然。受访专家认为,我国法律并未直接介入官员私生活领域,官员的道德缺失,多是“民不举官不究”。对官员生活腐化堕落监督乏力,是丑闻频出的重要原因。

    基层官员“性丑闻”频遭网络曝光 近八成属实

  据记者统计,从今年6月至今,已至少有八起官员“性丑闻”事件被网络曝光,其中六起被当地纪检部门证实情况属实,一起经查为栽赃陷害,另有一起尚在调查中。

  7月底和8月初,云南、河南两地先后有官员陷入“艳照门”的网络漩涡中,后查明当事人分别为昆明市发改委工作人员成某及汝阳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田汉文。前者因涉嫌聚众淫乱已被“双开”并移送公安机关;后者是否涉嫌违法还需进一步调查。

  6月,有网友贴出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街道办主任刘宁“裸聊”照片,该区纪委监察局介入后未发现刘宁存在违法行为,但提醒其注意个人形象、检点个人行为。《南方日报》有消息称,刘宁已被免职。

  迅速发展的微博成为网络反腐平台上又一把利剑。缺失社会公德和家庭道德的基层官员们,或被人检举,或因无知“自投罗网”,将自己的行径暴露于世人面前。

  8月中旬,浙江衢州开化县国土局副局长朱小红因涉嫌违纪被免职,这正是其妻连发微博曝光其经常在外嫖娼、包养有夫之妇及收受贿赂的结果。从微博上获知线索后,当地纪委遂展开调查,初步认定朱确存违纪行为并免去其公职。

  因为对微博不够了解,有的官员还以一种“自投罗网”的方式将丑态暴露。6月,江苏溧阳市卫生局局长谢志强错把微博当作QQ式私人聊天工具,在网上直播与情妇相约酒店开房的全过程。事件经网络大范围传播后,有记者致电谢志强求证真相时,谢还反问记者“你怎么能看到我的微博”?

  “实名认证用户”成都市青羊区教育局党办主任赵子俊,4月在微博上看到女博友自曝胸部照片后发表评论赞叹,两人调情对白被围观网友截图。8月4日,青羊区教育局做出处理决定:免去赵党办主任职务并调离,同时提醒其他同志以此为戒,提高修养。

    官员私生活监督乏力 “民不举官不究”成反腐困境

  “官员生活作风腐化、堕落,不是其私德和个人选择的问题,是一名干部如何看待和运用手中权力的问题,也是腐败的一种情形。”国家行政学院科研部教授许耀桐告诉记者,很多腐败案件已经表明,官员私生活不检点往往与经济腐败密切相关,从看似不起眼的个人习惯突破,很可能查出腐败的“大窟窿”。

  我国法律并未直接介入官员私生活领域,官员包养情人如未涉及公权滥用、贪污受贿等问题,则适用《公务员处分条例》,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撤职或开除,一般的道德滑坡、趣味低下行为,则处罚较为轻微。受访专家指出,对于官员身上的道德缺失现象,很多时候是“民不举官不究”,不仅监督乏力,而且很多官员自己也觉得,生活小节对仕途影响不大。

  “为扭转官员日益凸显的道德危机,纪检部门应设置一条清晰的‘高压线’,规范党员干部私生活领域的道德情操和品行修养,对八小时之外的行为也要加强监管,一旦踩入雷区将实施更严厉的惩罚措施,因为‘莫伸手’的前提是要有人去抓。”许耀桐说。

    领导干部生活作风问题受到中央的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曾强调,要在领导干部中大力提倡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要求领导干部“生活正派、情趣健康,讲操守,重品行,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

  在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教授戴焰军看来,除加强监管和加大处罚外,官员良好生活作风的养成还有赖于全社会形成健康向上的价值取向。

  “官员同样是社会的组成部分,身上所显现的问题实际上是社会氛围的一种折射。由于掌握了利益分配权和资源调配权,官员追名逐利、贪图享乐的机会比别人更多,因此成为腐化变质的高危人群,这就需要提高对官员道德失范施加舆论压力。”戴焰军对记者说。

    丑闻与权益一线之隔 网络反腐亟需走向法制化

  在6月至今的一系列基层官员性丑闻事件中,网络成为第一曝光台,随后平面和电视媒体持续跟进,当地纪检部门根据线索展开核实,最终将违纪违法官员予以处分或移交法办。

  但同时网络反腐也被推到了需要法制规范的前台,由于涉性贴文的暴露与直观,在事实尚未调查清楚前,官员的个人生活已巨细靡遗地呈现在公众面前;更有甚者,欲借网络快车蓄意栽赃,致使当事人名誉受损严重。企图在换届期间将宁陕副县长唐新成拉下马的一张裸照,已被当地证实为实施敲诈勒索而移植的照片。

  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林喆表示,网络反腐的积极意义显而易见,是民众参与廉政建设的一种途径,但网络反腐在为腐败官员带来巨大杀伤力的同时,“人肉搜索”式的“追杀”导致无辜者被中伤的现象也时有发生。林喆认为,涉嫌“有罪推定”的网络反腐,一旦把握不好“度”,就易侵犯公民隐私权。

    将网络反腐引入法制化轨道是必然的前进方向。在2010年底首次发布的中国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白皮书中,网络监督被官方认可为“一种反应快、影响大、参与面广的新兴舆论监督方式”,并提出要使包括网络监督在内的各种舆论监督在法制轨道上运行。

  “现在的网络监督还远没有进入法制化轨道,也没有形成系统和规则。”戴焰军表示,这不仅仅是网络监督自身的问题,与如何保障老百姓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实现密切相关,毕竟网民也仅是全民的一部分。 (记者贾玥)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