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法制频道讯 (通讯员 吕庆冬张剑梅)近年来,开封市金明区检察院探索实施了“三公开”工作法,处理信访案件,连续六年无涉检赴省进京上访,也因此连续六年被上级院记功表彰。 一是案件办理情况公开。多数信访案件的形成是对案件办理过程有误解,认为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存在不公正现象,进而造成上访。为了打消上访人疑虑,使上访人及时息访,该院适时公开反映案件办理过程的原始卷宗和各种证据,必要时对反映当时作出决定过程的内卷也予以公开,安排原案件承办人与上访人当面进行沟通,消除上访人对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的误解,使上访人息访。 二是案件处理过程公开。大部分上访老户由于对案情有疑问,进而对调查取证的过程提出质疑,对这类上访案件,该院除了将原案案情向其公开外,如果不违反法律法规,还进一步向其公开案件复查过程,必要时也可以让上访人全程了解办案过程,这样做,即使因为客观条件的限制而没有使上访人满意,也可以取得上访人的理解,化解上访。 三是案件实行公开听证。有个别上访案件,该院办案人员尽管采取了多种方式方法,但仍无法得到上访人的理解,有的上访人干脆以案件为借口提出个人的无理要求,演变为无理上访,对于这类案件,该院邀请部分基层干部、人大代表、律师等相关人士,采取召开听证会的形式,调动社会舆论压力督促上访人及其支持者转变态度,进而息访罢诉。 责任编辑:邱兴立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