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法制频道讯 (通讯员 吕庆冬 张剑梅)近来年,针对立案监督线索发现难、监督实效差等实际问题,开封市金明区检察院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建立了三项立案监督工作机制,提升了监督效果,促进侦查监督工作全面健康发展。2010年,侦查监督工作取得全市第一名的好成绩。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和刑事立案通报机制,及时发现线索。每季度初,审查批捕、不捕、审查起诉、捕后不诉、刑事立案、破案、抓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撤案等情况,与公安机关之间相互进行书面通报,并相互抄送或通报各自下发的案件质量分析通报等工作文件,掌握公安机关对相关刑事案件的处理情况,及时发现立案监督线索。 二是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做到信息共享。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探索建立情况通报、联席会议制度,对具有行政处罚权的执法主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向检察机关抄送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信息情况,做到信息共享,以便检察机关及时监督。 三是建立内部联动机制,增强监督合力。在侦监、公诉、控申、监所部门之间建立刑事立案监督“一体化”模式,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一旦发现立案监督线索,由侦监部门牵头,各部门密切配合,迅速抽调人员及时固定证据,在全院范围内形成一盘棋,增强监督实效。 责任编辑:邱兴立(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