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徇私枉法,利用职权包庇放纵犯罪分子,以及张瑞楠、张瑞瑾等犯罪嫌疑人将我父亲尉俊故意殴打致死一案被玉田县人民检察院立案批捕以后,玉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利用继续侦查的机会,将案卷中批捕所提交的大量证据予以偷换隐匿,然后又将该案予以撤销,致使张瑞楠、张瑞瑾等犯罪分子至今逍遥法外,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的有关情况向您反映一下。希望您在百忙之中关注一下此事,督促有关部门彻底查清玉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徇私枉法,包庇罪犯的违法行为,并责令玉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对张瑞楠、张瑞瑾等人将我父尉俊故意伤害致死一案重新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张瑞楠、张瑞瑾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2009年11月22日晚18时许,张瑞楠喝多酒以后,误闯入我家中。不但对出来询问的我父亲谩骂侮辱。还打电话叫来张瑞瑾等一百多名打手,手持木棍、铁锤等凶器,围住我父亲尉俊、堂兄尉建奎就是一顿乱打。我父亲尉俊被他们打到在地,经抢救无效后死亡。我付清尉俊身上有很多被打后留下的伤痕,但是唐山市公安局的尸检报告却认定死者死亡原因是在原有心脏病的基础上争吵、轻微外力等因素诱发其心脏疾病发作导致急性心脏功能衰竭死亡。结果,我父亲被人殴打致死,就变成了心脏病复发死亡。一个重大刑事案件。就被唐山市公安局轻描淡写地变成了意外事件,给变没了。我们对该鉴定不服,又申请了重新鉴定。谁知河北省公安厅的法医更黑暗,连唐山市公安局的尸检报告中仅存的一些被打伤痕也故意给隐瞒遗漏了,只不过将鉴定结论变更为情绪激动,外伤为诱发因素。 此案由玉田县检察院立案批捕以后,又转回玉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继续侦查。但是,不知出于什么原因,该案一直拖延到2010年6、7月份也未侦查终结。不仅如此,原来侦查过程中的很多证据材料均不知去向了,甚至连公安局在案发现场提取的打人凶器及相关照片、笔录也不翼而飞了。因为大量证据缺失,造成证据不足,玉田县公安局遂向玉田县检察院要求撤销该案。最终,玉田县公安局决定撤销对张瑞瑾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的刑事侦查,张瑞楠、张瑞瑾被释放,至今逍遥法外。 尊敬的领导,我父亲被张瑞楠、张瑞瑾率领的一帮打手殴打致死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我父亲被打得伤痕累累也是很多人亲眼所见,尸体仍在,有证可查。张瑞楠、张瑞瑾等人殴打我父亲时态度非常嚣张,边打边说“人是我打的,就是把你打死,我省里、市里都有人,我爸是人大代表,打死也白打”。玉田县公安局一开始还能公正执法,积极调查取证,该抓的抓,该捕的捕。可后来态度就变了。不仅所作的尸检报告不符合事实,颠倒黑白,甚至胆大妄为,竟敢将卷中的证据材料,大量偷换隐匿。致使明明一个事实清楚,铁证如山的案件,变更了证据全无,事实不清的糊涂案子了。玉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竟敢将检察院已经批捕的案子予以撤销,可见他们是多么地猖狂,多么的目中无人,多么地视法律为儿戏。玉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有没有想过,他们此时将案件予以撤销,当初他们是怎么将该案报请检察院申请批捕的,难道他们申请批捕就不提交任何证据材料吗?难道玉田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就不看任何证据材料,凭空办案吗?所以说,我们认为,玉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对张瑞瑾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先申请批捕,又申请撤销的行为,完全是草菅人命,徇私枉法,是在包庇、袒护犯罪,根本没有把被害人利益,国家法律法规放在心上。因此,我希望您在百忙之中关注一下此事,督促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玉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徇私枉法,违法办案的行为,并责令其对张瑞楠、张瑞瑾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重新立案侦查,对张瑞楠、张瑞瑾以及违法办案的民警给予应有的法律制裁。(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