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宜阳县盐镇乡贾院村340亩荒山的承包者许宜山,我们的合同经过公证处公正过,经宜阳县人民法院认定过,我们在承包的荒山上植树造林,投资二百多万,刚享受国家补贴政策三年,今年3月4日我们去宜阳盐镇乡政府领取国家发给我们的补贴款时,党委书记仝占军说补偿款不能给你们了,你们的合同已经作废,我们说我们有法院的判决书和公证书,为什么不给我们,仝占军说你们的判决书和公正书我不看,我说的算。试问盐镇乡党委书记仝占军的话真的比人民法院判决书还大吗? 2006年我从李**手里转包贾院村荒山荒地承包合同,开始在荒山上种植核桃树、杏树、杜仲、皂角、杨树等等,修路架电引水,投入了巨大的人力、财力。在最困难的时候,迎来了党的好政策。2009年县政府、林业局领导与我多次协商,为了不影响宜阳县香炉山六期工程整体绿化,可以享受国家补贴。随后林业局负责人派人和我方清点了失火后所剩余的树种和数目。 原有承包人李**看到了有利可图,就想反悔。将我告到了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驳回了他的诉讼,认定我的合法地位,领到了国家给予的补贴款。直到2012年仝占军当了书记,就以有纠纷为由,指示乡财政所不再付款给我。谁有异议,理应到人民法院诉讼。盐镇领导换了就不是共产党的天下吗?谁给仝占军恁大权力?漠视法律、抹黑共产党,把党和国家给予 勤劳致富人民群众的温暖肆意抢劫。 事实胜于雄辩。这是盐镇乡财政所给我的付款协议: 当年杂草丛生的荒山景象,我都拍有照片,以及被人纵火后的照片(当年审理纵火案时,我被法院认定为受害方)。我们拉水、种树的经过还拍有影像资料,有需要时会一一公布。(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