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检察动态源头治腐 案件快报 廉政建设 忏悔录
当前位置: 主页 > 检察 > 源头治腐 >

北京市交管局原副局长受贿百万被公诉

时间:2013-09-01 13:33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作者:中国法律网 中国法律网

  据新华社北京3月21日电(记者涂铭)记者21日获悉,北京市公安公安交通管理局原副局长隋亚刚涉嫌受贿100余万元,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提起公诉。此案20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开庭。

  检察机关指控,隋亚刚于1998年至2011年期间,利用先后担任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信息通信处处长,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科技信息通信处处长、交通科研所副所长、所长、副局长的职务便利,为北京博瑞巨龙电脑技术有限公司多次承揽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信息技术项目提供帮助,先后两次收受该公司给予的人民币共计30万元。

  此外,隋亚刚于2004年至2007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北京爱德威金属杆交通照明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爱德威通亮技术有限公司多次承揽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信号控制项目提供帮助,先后四次收受上述公司给予的人民币共计70万元,并伙同东惠玲(另案处理)收受上述公司给予的汽车一辆(价值人民币12万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应当以受贿罪追究隋亚刚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