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3月21日电(记者涂铭)记者21日获悉,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原副局长隋亚刚涉嫌受贿100余万元,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提起公诉。此案20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开庭。 检察机关指控,隋亚刚于1998年至2011年期间,利用先后担任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信息通信处处长,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科技信息通信处处长、交通科研所副所长、所长、副局长的职务便利,为北京博瑞巨龙电脑技术有限公司多次承揽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信息技术项目提供帮助,先后两次收受该公司给予的人民币共计30万元。 此外,隋亚刚于2004年至2007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北京爱德威金属杆交通照明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爱德威通亮技术有限公司多次承揽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信号控制项目提供帮助,先后四次收受上述公司给予的人民币共计70万元,并伙同东惠玲(另案处理)收受上述公司给予的汽车一辆(价值人民币12万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应当以受贿罪追究隋亚刚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