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关于公布造价工程师准予注册人员名单的通知(第11,13,14批)来源: 作者: 时间:2011/09/14 推荐工程纠纷律师: 各有关单位: 根据部有关规定,现将核准的2008年度第十一、十三、十四批造价工程师市内变更注册人员的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请各单位持“介绍信”或“申请材料接收凭证”自通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办理领证手续;办理刻章手续另见有关“通知”。 领证时各有关单位: 根据部有关规定,现将核准的2008年度第十一、十三、十四批造价工程师市内变更注册人员的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请各单位持“介绍信”或“申请材料接收凭证”自通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办理领证手续;办理刻章手续另见有关“通知”。 领证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 地址:小木桥路683号一楼技术服务中心 注册人员名单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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