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合同 购房 消费 继承 收养 土地 移民 妇女 工程 物权 债权公司 交通 损害 医疗 婚姻 劳动 房产 民法 生产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公司 >

不签劳动合同成“被告”

时间:2012-01-10 21:08来源:淡然 作者:髙小虎 中国法律网

    不签劳动合同成“被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10/12/02 推荐劳动法律师: 本报枣庄讯 一职工工作了近7年,却一直没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近日,枣庄市某通信公司被职工王先生提起申诉,商标法实施条例全文。最后经市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该公司支付给王先生双倍工资及加班费共计元。 2001年 11月,王先生被枣庄市某通信公司招聘,从事驾驶员工作,想知道北京小产权房政策。从2004年 1月开始,

    本报枣庄讯 一职工工作了近7年,却一直没签订。近日,枣庄市某通信公司被职工王先生提起申诉,最后经市委员会裁决,该公司支付给王先生双倍及共计元。

    2001年 11月,王先生被枣庄市某通信公司招聘,从事驾驶员工作,从2004年 1月开始,每逢周六,王先生都必须加班半天,在此期间该公司一直未与王先生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支付加班费。今年6月 26日,王先生一纸诉状递至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要求该公司依法向其支付双倍工资及加班费等申诉请求。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后,经过调查、取证、庭审,证明了上述事实。市劳动仲裁委员会认为,今年 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施行后,被诉人应规范劳动合同管理,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与申诉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被诉人继续安排申诉人工作,未签订劳动合同,应向申诉人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2-6月)。同时,针对被诉人在每周六上午安排申诉人工作的事实,应依照《劳动法》规定,支付申诉人相应的劳动报酬(加班费)。8月28日,市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被诉人某通信公司支付申诉人王先生工资4000元,加班费8914元。

    相关文章
    ·
    ·
    ·
    特别推荐
    ·
    ·

      无须注册,快速提问。律师免费为您解答法律问题!

      温馨提示:由于无法获得联系方式等原因,本网使用的文字及图片的作品报酬未能及时支付,在此深表歉意,请作品相关权利人与中国法律网网取得联系。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 ·
      • ·
      • ·
      • ·
      • ·
      • ·
      • ·
      • ·
      • ·
      • ·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