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法律界或企业界人士回答这个问题,谢谢!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财会[2006]3号 二○○六年二月十五日) 第二条 合并财务报表,是指反映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 母公司,是指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子公司的企业(或主体,下同)。 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第六条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控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 第七条 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表明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公司。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 第八条 母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想知道生育保险。视为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 (一)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 (二)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三)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多数成员。 (四)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占多数表决权。 第九条 在确定能否控制被投资单位时,应当考虑企业和其他企业持有的被投资单位的当期可转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的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拥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重要区别。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所谓实际控制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母公司自己就可以通过行使权力而任命董事会的多名董事。某些信托机构虽然拥有公司的大量股份,但并不参与对公司事务的实际控制,因而不属于母公司。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是基于股权的占有或控制协议。根据股东会多数表决原则,拥有股份越多,越能够取得对公司事务的决定权。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公司50%以上的股份,公司。就必然能够对该公司实行控制。但实际上由于股份的分散,只要拥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够获股东会表决权的多数,即可取得控制的地位。除股份控制方式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契约或协议而使某一公司处于另一公司的支配之下,也可以形成母公司、子公司的关系。 3、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虽然子公司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许多方面都要受到母公司的管理,有的甚至类似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但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公司企业,它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各有自己的资产负债表。在财产责任上,子公司和母公司也各以自己所有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财产责任,互不连带。 通过持有其他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而对其实行控制的公司,又称控股公司。母公司与控股公司是可以通用的两个概念,听听离婚协义书格式。子公司也可以通过控制其他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而成为控股公司,被控股的公司成为孙公司。母公司通过控制众多的子公司、孙公司而成为庞大的公司集团。母公司只要通过较少的资本就可以利用子公司的资本购买别的公司,组建起金字塔型的公司集团模式。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设立 。 楼主你不要天真到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定义能在法条或者公司法的司法解释上找到,没有的。。。。 你有本事给我找出“股东”在哪些法律法规中有明确的定义。有些东西只有不同的学理专家解释,具体法条上是没有的很正常的。支持一楼 母公司和子公司在法律中是相对于母公司和分公司而讲的,最大的区别是法律责任的承担,母和子公司是母子分家,各自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子公司赔了钱由其单独承担,不行就破产。而分公司的法律责任全部由母公司承担,其不能单独承担法律责任!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工商企字〔1998〕第59号) 第四条规定:“企业集团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以及其他成员单位组建而成。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也可以成为企业集团成员。 母公司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控股企业。 子公司应当是母公司对其拥有全部股权或者控股权的企业法人;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应当是母公司对其参股或者与母子公司形成生产经营、协作联系的其他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者社会团体法人。” 该条第2款、第3款分别规定了母公司、子公司的定义。另外《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了母子公司的构成要件,全文如下: “第五条 企业集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二)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三)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国家试点企业集团还应符合国务院确定的试点企业集团条件。” 其实去看《公司法》的条文或教材就最清楚了。 商法中有提及! 这次提问也绝非空穴来风,曾经确实在一些法律中看到关于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明确定义。 我知道你为啥看到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明确定义,因为你是在公司章程里面看到.... 我认为现在商法界对这一问题还没有明确的界定。我们上课的时候赵旭东老师的观点根李建伟老师的观点有分歧,赵旭东认为同一楼,而李建伟老师认为母公司与子公司得关系就是一种单纯的股权控制机制,不同于协议控制,或者间接控制(例如A公司是B公司的股东,B公司是C公司的股东,A公司对C公司的控制)。这些其他的类型是控制公司,并不是母公司。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