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荫树下孝感人家 一人有限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 ,是有限责任公司中的特殊类型。 一人有限公司的特点是该公司具有股东的唯一性和责任的有限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为了有效防止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滥用有限责任公司制度,规定了一些有别于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条款, 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而并非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3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 资额,不允许分期缴付出资。 2、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天尚行提醒的是:如果投资人是法人,没有此项限制。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5、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法律规定的股东会职权由股东行使,当股东行使相应职权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6、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7、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分开) 此外,为防止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公司法》第20条和第64条还规定了,公司股东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闵行注册公司的话,一人有限公司必须配置一名监事。 一人有限公司的优点: 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降低了投资的风险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能吸引投资人之处就是使投资者承担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公司以其全部资产清偿债务,在公司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公司的债权人不得请求公司的股东承担超 出其出资义的责任,公司也不得将其债务转让到其股东身上。在现代化的市场经济进程中,人们从事商事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大,投资者都希望受到有限责任的保护。 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中,投资者通过有限责任原则锁定了经营风险,可以避免了因其投资失败而倾家荡产。而打击投资者的投资热情。法人投资者通过全资子公司形式,分别经营数种不同的业务, 避免某一产业失败而拖累其他产业。 二、增强公司的竞争力 公司内部里可以不设立传统的三会(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将所有者和经营者合一。公司法规。可以由一人做大股东,兼董事长、兼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这一方面可以避免很多诸如股东之间意见不一致 、债务纠纷等问题。 一人有限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与普通企业是一样的,在崇明注册公司可以享受营业税返税40%,增值税返8%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人有限公司的缺点: 一、对债权人保护不利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通过以下的几种方式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1、滥用公司法人格 由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本单一的特点,所以它特别适于中小投资者。但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集资性较一般的大公司相对比较弱,资金投入量往往较少,从而造成公司的风险抵御能力比 较差。 2、自我交易 自我交易是指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公司高级职员或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进行的交易,属于利益冲突交易中的一种。 3、设定高额报酬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中的股东可以兼任董事,按自己的意愿来决定付给自己的报酬。在缺乏监督机制的情况下,股东可以利用这种方式慢慢地侵蚀公司的财产,并利用有限责任的追索权限制,使公司 债权人失去公司资产保障,债权得不到清偿,直接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4、投资和担保 通常公司法并不禁止公司对外的投资和借贷活动,为了资产安全一般都会为此设定一定的条件予以限制。 二、为投资者转移财产逃避税收提供庇护场所 目前税法缺乏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税收征纳作特殊规定,一些学者认为应对其分别收取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这样股东以分红的方式取得股息,按税法的规定要按20%的税率来缴纳,就很有可 能减少分红。 三、对于侵权责任的逃避 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中,特别当一人股东因生产假冒伪劣商品严重侵害消费者权利或者因管理不当,致使损害公司员工或其他人的生命健康,造成重大伤亡等情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