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页快照服务的著作权问题研究(一)来源: 作者: 时间:2011/08/29 著作权律师: 一、问题的提出 众所周知,网页(WebPage)是当前Internet用户通过网络获取信息的基础支撑点。用户在网上漫游时所期待获得的信息,不论其表现形式是文字、图片、程序还是视频、音频,只要是需要借助IE等浏览器软件的,大都是通过网页获得的。浏览网页,你看http://www.5law.cn/info/a/minshang/gongsi/2012/0322/198982.html。基本上是每个上一、问题的提出 众所周知,网页(WebPage)是当前Internet用户通过网络获取信息的基础支撑点。用户在网上漫游时所期待获得的信息,不论其表现形式是文字、图片、程序还是视频、音频,只要是需要借助IE等浏览器软件的,大都是通过网页获得的。浏览网页,基本上是每个上网初学者的第一堂课。意大利比萨大学的AntonioGulli和美国爱荷华州立大学的AlessioSignorinialso的研究表明,截至2005年1月,全球网页数量已达115亿之多。[1]我国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和中国互联网网络信息中心在2006年3月联合发布的《2005年中国互联网络信息资源数量调查报告》称,到2005年底,我国网页数量已达二十六亿多个。[2] 在浩如烟海的网页中,网络浏览者们要想捕捉自己所需要的相对微量的信息,如果仅靠自己的力量,逐个网页地去打开、浏览、整理信息,无异于海底捞针。为了满足用户快速获得所需信息的要求,搜索引擎应运而生。用户只需进入搜索引擎服务商所提供的页面,在其指定的位置输入所要查找的信息的关键词,搜索引擎就可以通过后台程序自动地在全世界几百亿个网页中为用户检索出含有所输入的关键字的网页。搜索引擎这种过滤、捕捉信息的强大能力,使它在今天已经几乎成为网络浏览者们必不可少的工具之一。来自PewInternet&AmericanLifeProject的数据显示,2005年美国平均每天使用搜索引擎的用户数量达5900万,比2004年的3800万增加了55%。[3]而2005年中国的搜索引擎用户数量也已经达到了9706万。[4] 但是,用户在使用搜索引擎时,经常会遇到这样的困扰:检索结果中的某一个页面所显示出来的索引内容令人很感兴趣,但当用户兴致勃勃地点击链接之后却不能进入相应的页面,而只能看到那个冷冰冰的“无法显示网页”。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很多,既有可能是链接所指向的页面所在的网站对该页面进行了修改--改变了页面的地址或者删除了该页面,也有可能是所访问的页面不在用户的网络提供者所提供的服务范围内--例如,教育网用户在访问国外站点的网页时就经常会遇到这个问题。此外,链接所指向的页面如含有较大的图片、音频、视频或者需要下载的插件等内容,都可能会造成打开页面的速度非常缓慢甚至无法打开网页。同时,由于搜索引擎服务商一般并不--也无法保证所链接的网页的安全性,用户打开一个陌生网页往往要自己承担中毒风险。 用户们的困扰同样困扰着以用户数量为生命线的搜索引擎服务商们,而他们的应对措施之一,公司。便是推出了“网页快照”服务。以百度为例,今天你使用百度搜索任何关键词,在每一条搜索结果的最后,都有一个日期和4个字--“百度快照”,而点击进去之后,在地址栏显示的地址为……(后省略),而下面所显示的页面内容正是你所搜索到的结果链接所指向的页面在该日期,也就是快照收录该网页的那一天的内容。当然,这里所显示的内容中可能缺少了原始网页所含有的一些较大的图片、视音频文件和插件等。 由于用户进入的并不是真实的搜索结果的链接所指向的页面,而是百度自己的数据库中的页面,这样就避免了原页面所属网站对页面的修改增删而造成的“死链”[5]现象。同时快照程序在页面收录过程中会根据程序设置自动过滤掉一些较大的文件,而用户在使用快照的过程中也可以自己选择例如无图片的快照等方式,从而避免出现由于网页所含文件内容过大而导致打开页面缓慢的现象。网页快照虽然不能完全避免浏览网页的中毒风险,但是通过上面所说的过滤浏览方式,至少可以避免一些依托网页中所含的图片、插件、视音频文件等传播的病毒的侵害。另外,网页快照一般还提供关键词索引服务,在通过网页快照方式显示的页面上,用户所搜索的关键词往往用显著的背景颜色标注出来,这样即使该页面本身的信息量很大,用户也可以通过置顶的关键词所提供的页面内部链接功能在该页面中迅速找到关键词所在的位置,进而获得所需信息。 上述的种种优点使得网页快照这一服务备受搜索引擎服务商们的青睐。目前,百度、天网、雅虎、Sogou等几个主要的中文搜索引擎,都有具体名称不一但功能类似的网页快照功能。Google中国虽然于2007年4月26日暂时撤下了其网页快照功能,但是很快便在11月中旬恢复了该服务,并作为与域名同期推出的重大市场经营成果。 虽然对于浏览用户来说网页快照功能有诸多好处,但是对于一个知识产权的研究者来说,在享受这种服务的便利的同时,不免会思考:这种服务,会不会构成对知识产权的侵害? 笔者在查阅上海步升公司诉百度公司mp3下载搜索服务侵权一案的资料时,偶然地在步升公司的代理人庄舰兵律师的个人博客上看到了这么一段话:“本博客文章,由庄舰兵律师版权所有。非经本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以任何目的进行复制,转载,也不允许搜索引擎以网页快照形式复制。如果有上述侵权行为,本人保留一切追诉的权利”[6]。而有趣的是,当时我正用的是百度快照查看的那篇二审代理词。那么这一冲突会不会演变成庄律师日后的又一个案子呢? 如果说上面的例子还只是对未来的侵权纠纷的一种可能性猜想,其实 公司法全文。那么2006年经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北京市二中院二审的北京德都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诉北京3721科技有限公司侵犯一案,更是直接将通过网页快照复制原始网页的行为变为了一场现实的诉讼。在该案中,德都公司诉称3721公司未经许可,在其经营的“雅虎中国”网站上以网页快照的方式将德都公司拥有著作权的网页预先复制并存放在服务器上用于营利性搜索,侵犯了德都公司享有的复制权;未经许可基于营利性目的以网页快照及链接的方式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网页作品,侵犯了德都公司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通过网页快照以改编、注释等方式使用网页作品向公众传播,侵犯了德都公司对自己网页的使用权;要求3721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公开赔礼道歉。 但令我这个局外的研究者颇为遗憾的是,无论是朝阳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还是二中院的二审判决,都是根据从程序法角度驳回了德都公司关于网页快照复制侵权的诉讼请求,而有意无意地在实体法层面上回避了这一问题。[7] 二、网页快照的特殊性 网页快照本身是一种网络行为,对于某种网络行为的著作权问题研究,目前知识产权理论界一般都是将其分为互联网内容提供者(InternetContentProvider,简称为ICP)和互联网服务提供者(InternetServiceProvider,简称为ISP)两种行为类型来分别加以研究的。[8] 共8页: 上一页 1 分享到: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