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电信搞活动手机进学校,三百快钱就能领个手机。但是得在网两年。不在网2年的话要陪违约金1200元,我把那手机卖了。并且以给每个人100快钱好处费的形式让20多个同学也帮忙办了,手机我都卖了,现在电信要起诉我们,我们同学都把责任推我身上,我想知道我怎么能不赔钱。有什么理由吗?您帮我分析一下我这么想得对不对。一,我没强迫任何人,合同。你们明知道办这个不在网会赔钱还是为了好处费办了,二协议签字都是你们自己签的。实在不行我就以我现在没能力赔偿等有能力再陪为理由像法院申请延期执行行吗?希望律师帮忙分析一下最好的结果和最坏的结果合同在宿舍呢签的合同主要内容是这样的甲方电信乙方是签字的人主要的一条就是这个:乙方必须在网2年若不在网2年而停机需交1500元违约金别的没什么。您看看我的想法可以吗?现在中国都讲证据我觉得他们本人签字就是最好的证据他们本人签的字就是他们本人自愿接受了这个条款的协议至于他们给我手机那是我们之间的事情是因为我给他100元他给我的手机赔偿我应该不赔或者双方都有责任,我想问一下电信起诉应该是谁签字就起诉谁吧?他们还会追究是为什么签字吗?如果实在不行法院判我输了让我都赔我能不能以现在是学生没有经济来源无力赔偿而申请等有能力赔偿再赔啊?希望能得到您的回答谢谢您了
回复时间:2012-1-2812:54:52 我来回答: 操作提示: (1)如果您的回答内容参照了其他书籍、网络、词典等他人文章,请务必标明出处。如有知识产权等纠纷,由回答者本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如果您没有在上面的问题中找到适合您的答案,可以向专家提问,或使用站内短信咨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