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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被征收后应获得哪些补偿费、怎样计算!征地、拆迁
土地被征收后应获得哪些补偿费、怎样计算!征地、拆迁作者:王春刚 时间:2012-01-28 查看(0) 评论(0) 土地被征收后应获得哪些补偿费、怎样计算!征地、拆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全国各地越来越多的土地和拆迁案件引起关注,被征地人、被拆迁人与征地拆迁人之间的矛盾愈演愈烈,因此,为了能更好的化解双方矛盾,本律师将定期给广大被征地拆迁人进行相关的法律讲座,让大家对相关法律知识有所了解,也好更好的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征地、拆迁相关的补偿费并不是由政府和开发商决定,而是要经过征集意见、听证等法定的程序根据法定的标准计算出来的。 与征地有关的补偿款有以下几项: 征地补偿款: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全国各地越来越多的土地和拆迁案件引起关注,被征地人、被拆迁人与征地拆迁人之间的矛盾愈演愈烈,因此,为了能更好的化解双方矛盾,相比看合同。本律师(北京征地拆迁王春刚律师,)将定期给广大被征地拆迁人进行相关的法律讲座,让大家对相关法律知识有所了解,也好更好的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征地、拆迁相关的补偿费并不是由政府和开发商决定,而是要经过征集意见、听证等法定的程序根据法定的标准计算出来的。 与征地有关的补偿款有以下几项: 征地补偿款: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安置补助费: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 合同审查 。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地上建筑物及青苗补助费: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根据以上计算标准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集体土地征收_房屋拆迁_行政诉讼_行政复议_房地产纠纷_民商疑难案件再审申诉_刑事辩护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