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合同 购房 消费 继承 收养 土地 移民 妇女 工程 物权 债权 公司 交通 损害 医疗 婚姻 劳动 房产 民法 生产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合同 >

合同案例 ,【合同法第七周阅读材料】从案例谈格式条

时间:2012-02-02 00:16来源:索比尼特 作者:诺雨菲竹 中国法律网
合同能源管理案例- 西门子:合同能源管, 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

单位迁址案例3:浅析劳动合同履行中工作地,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类似案例时应当参照。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第1号”(上海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诉陶德华居间合同纠纷案)的基本案情: 2008年下半年,原产权人李某某到多家房屋中介公司挂牌销售涉案房屋。同

我代理的案例----是合同纠纷还是合同诈, "所谓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情况。 合同终止 。案例一中,乙公司因发展之需要欲迁移至北京,这使得甲与乙公司原本签订的在上海工作的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故此情形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案例分析:本案合同无效认定妥吗 合同无, 宁波市的合同能源管理已有不少成功案例。 案例一 宁波大学甬江学生公寓是首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项目之一。近日,记者在宁波大学看到,几栋学生宿舍大楼上铺设了很多太阳能集热器。 “这里的太阳能有200平方米,产生的热水完全能满足1

质疑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第1号, 本案中,林某与甲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虽然是合法有效的,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该劳动合同是附条件的劳动合同,林某与原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后在1个月之内入职作为双方劳动合同依法建立和履行的前提。由于林某未按约定时间入职并

【合同法第七周阅读材料】从案例谈格式条, 就没有合同无效一说,有的只是合同有无约束力,虽然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五种情形的合同无效,但归根结蒂,只有损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案例,载于《 人民司法》 10-02 [ 案情 ] 原告:陈骢。被告:李俊峰。 2005 年4 月30 日 ,陈骢作

案例分享 劳动合同的生效≠劳动关系的建, 2006 年西门子在中国首次实施了乌兰水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之后又实施了秦岭水泥等多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这些项目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秦岭水泥 - 合同能源管理的成功范例 由西门子工业自动化与驱动技术集团( IA&DT )牵头的秦岭水泥节

合同诈骗罪的司法认定, 根本不履行合同,不论其合同形式上是否有效,其诈骗意图确定无疑,当然构成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与合同欺诈是不同的,合同欺诈是指签订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弄虚作假,诱使对方当事人在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签订合同的行为。二者的

合同能源管理叫好不叫座 宁波让人纠结的“, 尽管实践中,利用合同骗取不动产的案例少有发生,但是理论上并不能排除该种情形的存在。比如,行为人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骗取对方当事人的房屋产权证,并采用欺骗的手段将其更名过户,将房产卖给他人后携款潜逃。这种情况下,行为人的行为完全符合

劳动合同法之三: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来源:中国民商法律网 作者:何娜 简介:格式条款的大量使用已经影响到了社会大多数人的利益,本文将从两则案例分析格式条款的订入合同,格式条款的效力,格式条款的变更,并试图借助经济学的原理来判断开瓶费的合理性问题。 案例:7月15日晚,为庆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