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已两个企业拟签订“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双方就统合的内容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文字,但双方约定合同应在已方所在地公证处公证,在公正前,甲方反悔,要废除合同。乙方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试问: 甲方是否付违约责任?请说明。 什么违约责任?合同还没有公证,一方违反了什么约定。 一般情况下,合同双方就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协议,签字后,没有特别约定的,自签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如约定了必须经过公证后才生效的话,合同。此时,想解除合同的一方是不存在违约行为的,那么也就不会承担所谓的违约责任。当然,如果合同签订后,在合同内容中有约定双方签字后应去公证,如一方拒绝公证就属于违约,这种情况就应承担违约责任了。
1,合同约定应在已方所在地公证处公证,约定不明,是否必须公证生效?要看合同具体约定。 2,如果约定公证后合同生效,则还存在一个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的问题。 合同纠纷 。 3,缔约过失责任更准确,不是违约责任。 4,建议联系当地律师当面研究合同。 签字就违约。未签字不能算 你好,可能得承担一些责任,你这个有缔约过失责任的之嫌,应当承担因缔约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