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二手房律师团首席律师张茂荣 进入三月,深圳房价再度暴涨,业主毁约潮再现,而最常见的毁约手段仍然是阴阳合同问题,这不今日客户刘小姐就遭遇了业主李先生借阴阳合同的毁约,案情如下: 经某中介公司居间介绍,2010年3月14日买方刘小姐与卖方李先生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以198万元购买李先生深圳市宝安区某房屋,合同约定交易税费全部由刘小姐承担,双方同时还签订《补充协议》,约定以房地产证登记价过户,如任何一方要求以实际成交价过户,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过户税费,否则视为违约,应支付守约方10%的违约金。 上述合同签订后,刘小姐如约支付了购房定金,监管了首期款,但李先生在监管首期款后突然以阴阳合同过户违法为由撤销了给其赎楼的担保公司公证委托书,并正式函后刘小姐"…本人经咨询国土局和税务局工作人员得知,…此种操作手法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的行为,违反了我国法律规定,是无效的。…现本人书面再次告知你方,按原房产登记价填写房产转让总价(少填交易金额)来减少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税费负担是非法的,此合同是无效的,我方不会履行此违法合同。我方只能按实际交易价格来签订《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经预测,合法正常交易比虚填房产交易价将增加近二十万元税费负担。我方要求房产转让款为实收,如你方同意承担合法正常交易产生的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全部税费负担,请你方于三日内书面告知我方,我方定将配合转让此房产给你。如你方不同意承担合法正常交易产生的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全部税费或拒不书面答复我方,我方将解除与你签订的房产转让合同,请你及时取走所交定金" 律师说法: 1、阴阳合同过户的约定违反法律规定,但只是条款无效并不导致整个买卖合同无效,业主因此拒绝履行构成违约; 2、为防止业主借阴阳合同毁约,务必要在主合同中约定买方承担全部交易税费是以原登记价为前提的,如业主要求以实际成交价过户,超出部分的税费由业主承担(或按法律规定由纳税义务人承担)。 实用精华文章推荐(购房必读): 深圳二手房律师团二手房置业宝典免费赠送公告 《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之律师逐条解析版(四) 深圳二手房律师团:签阴阳合同房价涨,卖方毁约反发律师函倒逼买方! 见报文章:签阴阳合同后,业主毁约也不用赔偿? 【实用新闻】:用首期做定金,严防死守卖家毁约! 深圳二手房律师团:【实用博文】购买二手房六大注意问题! 深圳二手房律师团:【实用博文】购买期房八项注意! 深圳二手房律师团:申请再审,撤销深圳中院终审判决! 深圳二手房律师:房价上涨,业主毁约,签定二万,赔二十九万八! 深圳二手房律师团:50万,深圳二手房纠纷违约金再刷新高! 深圳二手房律师团:二手房交易律师陪购、陪售业务简介 商机合作:本所已正式介入深圳市城市更新业务,接受旧改小区业主及开发商委托,代理参与旧改方案谈判,欢迎旧改小区业主及开发商委托! 欢迎阅览我的更多文章 深圳房地产律师团委托咨询专线 广东德海律师事务所主任、深圳二手房律师团首席律师、深圳地产草根思想家张茂荣 实力胜于雄辩,点击百度新闻雅虎资讯谷歌资讯搜房快讯查看张律师的新闻报道 座右铭: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坦坦荡荡做人,踏踏实实做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