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某公司签定了一份购销产品合同,双方签定违约金2%/日,而没有约定上限,到货之前已交付了30%定金,余款70%因工程、资金等原因,造成款项一直拖欠半年之久,现余款已付清,但某公司要求我方支付违约金:合同款x70%x2%x违约天数 的违约金!请像这种情况违约金有没有最高限额,我方应该如何处理? 违约金不宜高于实际损失太多,如果高于实际损失30%,可以要求降低,低于可以要求提高。合同知识。这个由法官自由裁量。 也就是说你觉得违约金过高,可以向法院请求,是否采纳有法官由法官自由裁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如果是没有损失的情况,违约金一般不超过总价款。 违约金不能高于标的物总价 违约金过高法院会调整,应该不会超过合同价款。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