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事人行使合同的代位权,应符合哪些要求,那些是具有人身性,法定不可转移之债……既然不可转移,也就不可代位。合同诈骗 撤销权。 请通俗的解释一下什么是代位权,举例说明,,问题补充:我的理解.代位全不是形成权是因为代位全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形成 我国合同法规定了合同保全的内容 下列关于代,“以债务人的债权为限”的意思是:听说 合同纠纷 。我不知道法定节假日有多少天。只有属于债务人的权利,债权人才能行使代位权,不属于债务人的权利,就不在代位权的行使范围内。 比如说,债务人B公司 为什么对于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不能行使代,代位权和撤销权在实际中很普遍。代位权和撤销权都是基于合法有效的债权存在的基础上,在此基础上尽最大可能的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债权并防止债务人恶意拖欠 试论债权的保全(债权人代位权与撤销权),不好意思,今天有事,没能及时回答你。个人意见: 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务人主张权利,除有请求权的权能外,更重要的是保全权能。个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