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劳动经济补偿金的问题而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但是前后跑了近十次 却迟迟没有被受理
事实是这样的 我在澳洋这个工厂工作了三年 期间单位一直没有为我缴纳社保 后来我就有了要解除合同的念头 但怕单位不签字 就一直拖到合同自然到期终止了
此时 我以单位未依法为我缴纳社保而产生的违法行为为由(不管是终止劳动合同还是拒绝续签劳动合同 应该意义相同吧)要求单位赔偿三年的经济补偿金 合理吗?
劳动争议仲裁科的某工作人员说 因为合同到期了 两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了 所以即使之前合同期内 单位有不缴纳社保的违法行为 劳动者也没有权利索赔经济补偿金了 这个说法对吗?
好心的朋友 懂法的朋友 帮帮我吧!!谢谢您了! 你恰恰错了。如果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你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 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也才能更全面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相比看法制晚报。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是严重的侵权行为,单位应该为你补交以前三年的社保款。劳动仲裁委员会不支持你的诉求,是因为你已经解除了劳动合同。劳动仲裁委员才会不予受理。但是,由于单位没有给你交纳社会保,给你在今后的生活上,我不知道租赁合同 。带来很大的影响。你可以以此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一定为受理的。在民事诉讼中,你还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仲裁人员的说法不完全正确,你有权利索赔,如果仲裁不予受理,你可以向人民法院诉讼维权。 你有权利索取经济补偿金,你也可以到社保中心投诉给你补办保险费 额,第一,你是合同到期自然终止,那就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第二,经济补偿金,应该是从新劳动合同法即2008年5月1日开始计算经济补偿金,但前提是单位无意与你续签劳动合同。 其实你可以以单位不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费解除双方之间劳动合同,然后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及补缴社保,但是很遗憾的是你拖到了劳动合同到期自然终止的时间,这对你来说就很不利了。如果说单位希望和你续签劳动合同而你拒绝的话,可能就拿不到经济补偿金了,但是应该还是可以补缴社保的,当然具体的还是要看证据。(仅供参考) 签订过劳动合同的话,劳动合同终止除单位不降低劳动标准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外,是可以索要经济补偿金的。 如果没有签订过劳动合同,可以索要双倍工资 不过要注意时效为1年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