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案情:我与老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我已付清全部房款给老王,老王也已把房屋交付给我,当时未过户。现在我想要把房子过到我的名下时,发现房主名并不是老王,而是另一个人------老李,而此时老李已病故,经我调查得知,合同。房子其实是老王以老李的名义从银行贷款购得的,现在银行贷款还差50万未还清,且产权证还在银行抵押着。
请问(一),看着离婚协议书样本。我如果起诉的话,应该怎样起诉,起诉谁,是老王,还是老李的亲属,合同纠纷仲裁 。法院会怎样判决呢?
我的想法是:最好是法院判决老王和老李的亲属协助我把房子过户到我的名下,而所欠的贷款由老王或老李的亲属承担,从此与我无关。请问(二),我的这种想法有可能实现吗?现实中实现有哪些困难?
先谢谢! 1,房产交易的法定过程是交易双方必须到房产交易中心进行登记并产生房产证,房产证上的名字就是房产所有人。由此,你的房产交易过程不合法,由此,也不受法律保护。 2,你目前的情况只能通过法律手段将付给老王的钱款追回。 3,对比一下购房须知。你们的交易过程和除你们双方以外的人没有关系,因此,不存在由第三方承担。 还是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好些 麻烦事。 老王无权转让该房屋。 你跟老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为无效的合同。 如果不能办理房屋转让手续,你可以要求老王退还已经支付的购房款并赔偿经济损失。 纵横法律网 韦锋律师 委托律师处理。 纵横法律网 刘俊杰律师 你可以把老王和老李家属都起诉了。具体电话咨询 纵横法律网 张高爽律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