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签劳动合同时同时签了一个劳动合同补充书,上面有一项是
〈乙方在本合同未履行完需解除本合同,但该合同的解除会造成违反甲乙双方在劳动合同或事前另外约定服务期或保守商业秘密或者竞业限制的约定时,甲方将根据约定向乙方索赔违约金。〉
劳动合同上或没有关于违约金的规定,合同补充书上也只是笼统地写着
乙方要严守公司机密,不得公开有关技术情报,而对于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没有具体说明。
如果我想违约需要付违约金吗?(签了三年,但一年后想走人) 如果只是想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而没有泄漏公司商业秘密的,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因为补充协议明确规定,只是在违反服务期或保守商业秘密或者竞业限制的约定时,才需要支付违约金。 提前解除合同并不必然导致违反上述约定。 当然,如果你解除合同后,违反了上述约定,http://www.5law.cn。就要支付违约金了。 需要支付,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 最好是和公司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把这些东西说明白,有些公司就是喜欢使用含糊的词语,到你违约的时候狠狠宰你一下,无耻啊,所以为了避免自己遭受不必要的损失还是把这些事情事先做好预防。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