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合同 购房 消费 继承 收养 土地 移民 妇女 工程 物权 债权 公司 交通 损害 医疗 婚姻 劳动 房产 民法 生产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合同 >

这个合同的违约责任怎么判断?

时间:2012-04-03 01:58来源:jnstarno1 作者:赵进良 中国法律网
甲欠乙2万元,丙欠甲2万元,甲和乙协商好由丙替甲还乙2万元,可是丙逾期未履行义务,乙应该找谁承担违约责任? 书上说:合同主体变更后,承担人为新的合同主体,所以我觉得乙应该找丙负责,我这样理解对吗?
如果甲和乙协商好后及时告知了丙,应该有并承担责任。 纵横法律网-河南英伦律师事务所-张维民律师
不对的, 最终责任要甲承担的
首先,应该明确合同变更的含义,合同变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是指合同的所有要素都可以变更,而狭义的变更是指出了合同主体以外的变更。现代民法主要采用狭义的合同变更的概念,而将广义的变更称为合同的转让。 其次,合同具有相对性,而仅仅以合同相对性来否认第三人代为履行则不利于市民社会的发展。因此,第三人清偿得到了法律的认可。第三人履行分为由第三人履行和向第三人履行两种方式。划分依据你应该清楚。但是第三人履行的制度仍然没有突破合同责任相对性的束缚。具体表现在向第三人履行过程中如果债务人违约则向债权人承担责任,由第三人履行,第三人违约则由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责任。 最后,如果上升到法理则是由民法的性质决定的,民法是私法,权利法,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法。而平等主体之间是无法为他人设定权利和义务的。但是设定权利一般是有利于他人,因此法律一般不加以干预。但是对第三人设定义务,则法律一般要加以干预。因此,题目中乙仍然要找甲来保护自身的权利。 额。。。 我是不是啰嗦了。。。 希望对你有帮助。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