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饭店吃饭时在饭店碰到一个认识的女性正在和别人喝酒,我和她打了个招呼并且握了握手她让我和她喝一杯酒我没有喝,开了几句玩笑就离开了,离开后我来到一个超市碰到她丈夫的外甥女和我也认识而已还是一个村的我就和她说了她舅妈要和我喝酒的过程并且也开了几个玩笑但是没有过分,我和超市几个熟人聊了一会天就离开了。我离开超市的路上发现要和喝酒的女性正被饭店两个老板娘拉扯着而且嘴里还怒骂着我的名字看到我后骂着让我站下,于是我就上前想问个究竟,她说我在超市讲究过她并且叫她外甥女和我对质,就在我和她俩说明我没有讲究她过分语言的同时她突然给我一巴掌我潜意识的推了她一下,是肩部,然后她继续对我拍打,我开始退让,她继续对我追打而且还拽住我的衣服于是我回头用手反击一下她的头部,然后我就开始退让,她还是对我继续进行追打她用手来抓我时我用手挡她时被她抓住我的衣服袖子我开始用力挣脱,后来被拉架人员把她拉开,你看创业访谈。拉开后我还是退让着往回走,她还是对我进行追打,我没有还击我被拉架人员拉走了,她还是怒骂着追赶,我停下来想和她对质的时候她突然找来一个大棒了跑着来打我,我看到她拿着大棒子来打我的时候我开始撒腿就跑,她在我后边追上我照我头部击打了一棒子,我这时加快了逃跑的速度,她还是追打,她又用棒子打我的时候我用胳膊挡一下并且抓住了她手中的棒子,就在我俩抢夺棒子和拉架人员相互推拥的时候她倒地了,她倒地的时候我把她手中的棒子瞬时抢夺出来我就被拉架人员拉走了,她在起来的时候有个明显左手楚地的动作,我再次回来想问她为什么打我的时候,听说http://www.5law.cn/info/a/minshang/hetong/2011/1118/48063.html。她说她已经报警了,说我把她手打坏了,我就和她对质了一段时间我说我没有打过她的手,相比看在每个时间段做自己该做的事。这段时间没有过身体接触,这是可以证明的,后来我和她就到了派出所,到了派出所我们录完笔录后就都走了,到了第二天听说她左手无名指两处骨折而且还有一处是粉碎性的,派出所调查目击的时候没有一人看见我打过她的手而且都说她的手不是我给打的有可能是摔的,而且有监控录像,录下了我的全部过程。请问像我这种情况警方会认为她的手伤是我给打的吗,如果她的手是在抢夺棒子时倒地摔的我会被认定为吗,我会付什么样的责任呢。谢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