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4号看房子时交了2万元定金,当时合同上写的是4月6日至4月9日,三年内去交齐首付,否则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
4月4日晚,经过商讨,我们不想买他们的房子。
4月5日中午10点左右,我们到销售商那里要回定金2万元,可是他们说合同已经生效,不能退。
今天是4月7日,有够有什么方法去要回那2万定金?谢谢!
问题补充:有朋友说,让我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购房合同,尽量增加补充协议,对比一下合同风险防范。如果销售方不能满足,怎么写商品买卖合同。那样也可以退还定金。
这个方式,是否可行?? 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须要证明这一点。购房人可以通合同条件谈判时双方修改的记录来证明,也可以通过双方谈话的录音来证明。有些购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属于违约行为,但也通过增加补充协议的方式达到了退定金的目的。另外,对于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因此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无需做大量的取证工作,直接起诉即可。 那个方式不太可行,合同说的是六号到九号,按照合同五号还没有生效,要回定金应该退的,现在迟了,合同生效了,就只能通过协商,协商不行就通过法律调解。两人分居多长时间可以自行离婚。 他们开发商肯定是不会给你退款的~~~好不容易签了合同,定金,只要你当时想好了不买就不要下定金,但现在只能说是不要定金了才不能买他的房子~~~你可苦了~~~~~万事得商量清楚再下定,后悔没得退了,这就是开发商及中介常用的技量~~~ 除非他的房子有什么质量问题,与当初和你承诺的不一样,否则是不可能给退的。即使承诺的不一样,也不是那么容易就给退。你想,钱都进了人家口袋了,想退谈何容易。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