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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有哪些?

时间:2012-04-11 18:05来源:尐颖子 作者:清淡如菊 中国法律网
你好!不知道您所说的“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是指相关法律的条款?还是问“可以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中的条款有哪些?下面我就对两个方面问题分别说说我的认识: 一、相关法律条款 我国《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一章规定: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看着2011大学生创业。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对于创业项目。学习合同。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以上条款中第十七条 是规定了合同变更的原则,但并不属于单方变更的条文,其他都是单方解除合同的规定,但可能又不属于你所说的“变更”。所以结论是没有针对你问题的相关条款。 二、可以单方面变更的劳动合同的条款有哪些? 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变更,应该是在合同履行期间因谋种原因而发生,依照法律规定,即使是单方提出的也需要协商一致后才能够办理,否则就是违约而不是变更了,据此严格的说,“可以单方面变更的劳动合同的条款”同样没有。 您看我的分析能够满足您的需要吗?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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