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请不要逃逸 律师在办理交通肇事案件中,经常碰到当事人逃逸的情况,往往使自己在诉讼中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 因为逃逸会影响交警部门对责任认定的划分,进而影响定罪及量刑。道理很清楚,我不知道交通事故。你一旦逃逸,则逃逸一方要负全部责任,即要承担全责。根据《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举例如下: 1、如肇事一方致一人重伤,如果不逃逸,则最多只是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如果一旦逃逸,逃逸一方肯定被认为全责,并且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必须承担刑事责任。 所以如果致一人重伤,不逃,是民事责任;逃,则是刑事责任。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数)。 根据以上,撞死一人或者三人,如果不逃逸,则划分责任后,则有可能不构成犯罪,但是如果一旦逃逸,不但构成犯罪,而且量刑最轻是三年以上。 3、如果逃逸,则对受害人的家属也是沉重的伤害,无论你赔偿多少钱,可能都不会取的受害人的谅解。从而也决定本案的量刑。 综上,如果一旦出现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无论死伤几人,都不要逃逸,要理智,否则一念之间便会是冰火两重天,律师也回天乏力。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