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收5分钱超市被告倒来源:|||律师维权网 作者: 时间:2011/11/01 消费者权益律师: 案例:今年4月27日,南京市民李和先生在仪征市时代超市买了几块散装的豆腐干。标价显示,豆腐干单价为每公斤6元。他将塑料袋放到电子称上,显示为0.158公斤。当李和在收银台结算后,问题也就来了。 “按照正确的算法,这袋豆腐干价值应该是0.95元。不过,电脑打出的价格案例:今年4月27日,市民李和先生在仪征市时代超市买了几块散装的豆腐干。标价显示,豆腐干单价为每公斤6元。他将塑料袋放到电子称上,显示为0.158公斤。当李和在收银台结算后,问题也就来了。 结果:法院判决支持了李和的全部诉讼请求。 点评:法院认为,李和购买的商品价值是0.95元,但是价格单上打出的却是1元,超市方的告知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是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属于欺诈行为,因此应当退还货款并双倍返还。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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