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煤矿管理者说,现在大家都是“忽悠”——基层“忽悠”矿领导,矿领导“忽悠”市领导,市领导再“忽悠”上级。他说,更可怕的是,有时是几方为了各自利益一起合起来“忽悠”,并一起“认认真真走过场”。这话一语道破了瞒报矿难的天机。 (新华网) 5月18日发生在山西省左云县张家场乡新井煤矿的特别重大透水事故引起了国务院领导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事故发生后,矿主及相关责任人不是积极组织力量抢救,而是瞒报事故、草菅人命、隐匿知情者,不但造成数十人失踪,而且给抢救工作带来更大困难。 发生事故时,井下矿工有266名,其中210名在事发后几小时内艰难逃出,目前还有56名矿工被困井下,生死不明。随着调查的深入,这个事故煤矿背后的真相正在逐步显现。国务院调查组组长、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指出,虽然新井煤矿“六证齐全”,但整个矿井却“五毒俱全”。该煤矿在资源管理、生产管理、安全管理、火工品管理、经营管理等各个方面均存在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此外,在事故发生后,矿方还将被困矿工家属转移至内蒙古,漠视人民利益、公然向法律尊严和政府权威挑战,瞒报行为极为恶劣。回顾此前南丹、宁武等瞒报事故频频曝光,为何此类瞒报不休不止,难以遏制,我们有必要探究一下背后的究竟。 瞒报的手段 纵观左云、宁武、南丹等瞒报事故,可以发现矿主们在这些事故的瞒报上都有一些类似的手段:一是“瞒天过海”;二是“化整为零”;三是“攻守同盟”。 瞒天过海。事故发生后,要想瞒住自己矿上的矿工是不可能的,所以矿主首先要摆平的就是矿工和发生事故的矿工家属。支付高额的赔偿封口费成为矿主必要的手段之一。在左云县有一个公开的秘密:“出了事故后,外地人好打发,而本地人通常比外地人要高出很多。”这就是一些小煤矿雇佣矿工只要外地人,不要本地人的原因。这些外来矿工大多家庭贫困,即使他们在矿难中死亡,家属面对矿方提出的高额赔偿承诺时,他们也默认了矿方的“不要声张”的条件。而且,由于路途遥远,很多外来矿工家属来回一趟都很不容易,能一次得到几十万的赔偿,他们已经觉得很不容易了。 按照国家赔偿标准,矿难事故中每死亡一人,赔偿20万元。据央视报道,此次新井煤矿发生事故后,矿方曾承诺,“只要私下处理不上报,死一人给40万元”。当然,矿主之所以愿意花大价钱“封口”,是因为只要让煤矿继续开采,钱终究会赚回来的。“羊毛出在羊身上,赔偿的钱,其实就是矿工为矿主挣的钱。”矿主在完全“摆平”了矿工及家属之后,瞒报矿难也就成功了一半。 化整为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一次发生死亡3人以下的煤矿事故,由县级部门处理;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10人以下的煤矿事故,由地市级部门处理;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的煤矿事故,就要上报到国家。事故越大,处理越重。矿主当然是不愿意“高层”来处理事故,因此一些“聪明”的矿主玩起了“文字游戏”,在“一次死亡”上做起了文章。 一位业内人士透露说:如果某个煤矿出了事故,矿主明明知道死了4个人,但他故意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减缓救援进度,今天从矿井里拉出2个人,向县一级部门报告称“因事故死亡2人”;隔几天,再从井下拖出2个人,再次向县一级部门报告称“因事故死亡2人”,这样事故就能在当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部分当地监管部门因可减轻其所承担的监管责任也乐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狼狈为奸。在瞒报的背后,瞒报者都要编织一张自认为天衣无缝的大网,把事故整个罩住,暗里悄悄地“消化掉”。因此,瞒报常常不是个人或个别行为,而是一种群体行为构成的瞒报“链条”。个别地方政府和部门的个别干部表面上“喊打”、暗地里充当保护伞,形成了环环相扣的攻守同盟。 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在调查中指出,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新井煤矿“5.18”透水事故的种种迹象表明:“5.18”事故不仅存在恶意瞒报,同时事故背后存在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腐败问题。其一,是这样一个“五毒俱全”的煤矿居然“六证齐全”。原本拥有“六证”就意味着煤矿在设计、管理、安全等方面已经达到了国家规定标准。然而有关部门调查发现,左云新井煤矿非法盗采,严重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安全管理混乱、隐患严重,而且实际产量超过批准能力的8倍多。其二,是监管不力。新井煤矿离左云县城仅20分钟车程,交通便利,占地开阔,矿工们居住的棚户区像长龙一样绵延近千米,不用说专门寻找,就是过往的行人也一目了然。然而,这个煤矿居然在那么多监管部门的眼皮子底下堂而皇之地违法、违规长期组织生产。其三是官煤勾结。据查,张家场乡人大主席就是新井煤矿矿主的亲哥哥,同时此人还分管煤矿,其中的关节不说自明。此外,一些社会组织也成为矿主瞒报的帮凶。如由医院出具虚假的“死亡证明”、藏匿尸体,矿主和地方部门收买记者等等均非鲜事。 为什么在国家三令五申和“铁腕治矿”的大背景下,瞒报矿难的事情还层出不穷,瞒报的背后究竟是什么让一批人敢于以身试法。简而言之,瞒报就是各式人等自身利益权衡的结果。 黑心矿主——自私自利。近年来,有关煤矿的暴利的报道不绝于耳。在巨大的利润驱使下,几乎所有瞒报的矿主都有一个目的,就是不让自己的煤矿停产整顿。正可谓,矿上机器一响,就有黄金万两。只要瞒报成功,赔给矿工一点钱就不在话下;只要不停产,矿主依然可以把票子数得哗哗作响。对金钱趋之若鹜,自然就视死难矿工为草芥了。 问题官员——勾结腐败。“矿山企业的巷道多深,矿山老板的关系就有多深” 。某些官员与矿主之间存在着利益关系或权钱交易,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官煤勾结。一些问题官员使出全身解数去“摆平”矿难,一是怕利益链条受损;二是怕腐败行为败露,因此,狼狈为奸,共同瞒报就是成本最低的一条出路了。 (责任编辑:admin) |